澧县行政区划

由于编制的变异和战争造成的洪水迁徙的无常,澧县治所一直保持不变,直到明朝洪武五年(1372)。领土的划分也随着建筑的发展而演变。民国以前,国家管辖几个县。民国初年建县后,县内设20个区,各区有辖组;民国二十三年(1934)实行区、乡(镇)制,设保、保部。到民国38年(1949),全县共有22个乡。新中国成立之初,继承了中华民国的建制,设有区、乡(镇)、镇,5月设立小乡、村1950。1958,人民公社成立。1984,社区改乡,实行区、乡(镇)、村、组体制。到1989,全县有6个区,28个乡,9个镇,637个村(居委会)。

2012年,澧县辖15个镇、17个乡:澧阳镇、张公庙镇、小渡口镇、孟茜镇、复兴厂镇、盐井镇、雷公塔镇、大堰垱镇、王家场镇、罗进镇、码头铺镇、方石坪镇。县人民政府设在黎阳镇。

2014,澧县下辖四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16个乡镇:澧阳街道办事处,李希街道办事处,澧浦街道办事处,澧联街道办事处,张公庙镇,澧南镇,小渡口镇,孟茜镇,复兴厂镇,盐井镇,雷公塔镇,大雁荡镇。溧阳市县人民政府。

2015根据澧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调整后辖15镇4个街道,下辖甘溪滩镇、火连坡镇、码头铺镇、王家场镇、罗进镇、盐井镇、大堰垱镇、孟茜镇、复兴镇、城头山镇、桦南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