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关于学区的《椒江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发布。

来源:椒江教育

主要发布|椒江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2065 438]1号),现就做好招生工作,

椒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9

一、录取条件

(1)凡年满6周岁(指313年8月36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必须相对就近入学。户籍统计日期为8月31,提前一年有效,以户口本为准。

(二)具有当地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在户口(房产)所在地的当地初中就读。

(三)符合就读条件、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4)房产购买统计日期为8月31,提前一年有效,以房产证为准,父母(祖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完整所有权;多套房子的情况下,可以选一套。

二、招生时间

6月22日,初中招生。

7月5日,小学学区和民办小学招生。

8月22日,陪读孩子入学。

三、招生方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时间、分校报名、分类录取、分批公示、差额抽签”的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凭户口本、房产证在学区内小学报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本、房产证、学生基本信息表在学区内初中报名。

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拔学生。鼓励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第四,招生信息的公示

学校应当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地址等。通过在社区张贴《招生公告》、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招生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8月25日前,学校要向已经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发送录取通知书。

五、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为辍学适龄儿童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机制,确保做好辍学工作。严肃查处以“国学班”、“经典诵读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海外班”等名义招生。

六、确保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对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以积分制为主的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坚持主要在公办学校安排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到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就读。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增加智障学校儿童和高中生入学率,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惠政策。

七、建立招生预警系统。

要加强对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额短缺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在招生期间,对可能出现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确保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 2065438+2009椒江区公办学校在册学生预警)

注:招生当年,适龄注册学生达到招生规模95%及以上的学校,发布黄色预警。达到招生规模100%及以上的学校为红色预警。

八、落实“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无方案、无班级组织招生。招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和变相选调生;

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上课;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吸引学生;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等级证书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中在中考中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宣传中考第一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分离国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现象,不得为非法跨地区招生和非法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九、严格纪律和责任追究

各学校要成立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招生大会。要进一步规范阳光招生工作,统一时间,分类录取,分批公示,摇号平衡。区教育局将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坚决防范和制止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同时,加强对学校招生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相关人员严格问责,责令限期整改,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约谈校长;情节严重或屡查屡犯的,要取消该校及相关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按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对未经申报批准超计划招生的学校,按超计划数的2倍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对超计划招生或违规招生的初中,减少或取消重点高中定向生指标。

区教育局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及时督导学校招生政策落实情况,并将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评估。

十、民办学校招生规定

民办学校依法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泰州学校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泰州学校今年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暂借人民小学。学区内适龄儿童请于7月5日到人民小学嘉治校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泰州学校报名处)报名。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台州学校的校区界定为:东至台州大道,南至黄海公路,西至黄岩边界,北至椒江大堤。

文渊小学

文渊小学今年开始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应于7月5日到校注册。

文渊小学学区的界定为:①东至中央大道,南至开发大道,西至泰州大道,北至市府大道。②白云街与陈霞街交界处以东,一江山大道(在建)以南,中心大道以西,发展大道以北。

台州市实验小学

2019泰州市实验小学政府购买学位区域:机场路以东、开元路以南、东环大道以西、凤南路以北。本地区年满六周岁,户籍、房产登记满一年的适龄儿童,将于7月5日在台州市实验小学一年级入学。

附:椒江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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