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能仁中学今年怎么招生?
小学入学年龄限制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已达到小学入学规定年龄的人员,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免于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乡镇、区街道学校教学范围内的必须到乡镇、区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审批,市直小学教学范围内的必须到市教育局审批。
2.乡镇和地区小学入学率
(1)招生对象:2015年6月底前,本镇、本区行政区域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托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教学区域划分: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小学的,教学区域划分和招生办法由乡镇、区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新生入学:在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办)的主持下,做好学生的审查录取和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3.主城区小学招生情况
(1)招生对象:2015年6月底前户籍在主城区小学教学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有两个特定的对象:
一是“两证”齐全,即户籍、房产证在教学范围内(需本人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二、户籍在教学范围内但没有房产证。
(2)各招生学校的教学范围。
第一个对象教学范围
实验小学:
①江海路以东、红卫河以西、海门河以南、健康路以北;
②东周河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之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石海附属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京海路以西,锦绣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红卫河以西,健康路以南,锦绣路、东洲河以北;
③静海路以东,拥军路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育才小学:
红卫河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海南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越秀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东洲小学: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童渊小学: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青海路以北。
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①越秀路以东、瑞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拥军路以东、越秀路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瑞江路、盛济河以西,南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开发区小学:
瑞江路、盛济河以东,大蛟河以西,开发区与海门工业园交界处以南,长江以北。
能仁小学:
①松鸡河以东,江海路以西,海门河以南,丝绸之路以北;
②宋吉河以东,东周河以西,丝绸之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③松鸡河以东,江海路、东洲河以西,新海路以南,长江以北。
第二个教学对象范围
户籍在市区小学教学范围内,但无法提供住宅房产证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新河统一东在开发区小学入学;统一到日新河西入读能仁小学。
(3)相关规定:
①2065 438+2005年6月底前,由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开发区(中心区)建设、城市社会公益事业和城市市政工程涉及的拆迁户购买城市小学教学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子女如需就读市区小学一年级,可持相关证明(拆迁证明、房产证、户口本)到所属小学报名,由任教学校照顾。
(2)入学时的不完整住宅房产证规定的面积必须达到50平方米以上;一个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个家庭孩子入学的机会。
4.私立小学的招生情况
民办小学(中南国际小学)不划分教学区,核定招生计划140人,面向市内外招生。
三。相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和地方驻军人员子女的入学和转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我市“金银铜”品牌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推荐外资重大项目立功奖和特别贡献奖的人员及相关科技人才子女上学,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2009〕101号)精神,
3.符合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殊工作许可的海门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4.来沪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市上学的,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来沪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3]78号)精神执行,并提供16周岁以下海门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5.在本市担任监护人或居住在市区小学教学区,但尚未迁入户口的学生,可向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填写《2015秋季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申请表》,在学额范围内统筹解决,不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第四,时间部署
1.生源调查:5月20日前,完成所有大班额幼儿的信息调查、审核和分析。
2.卡片交接:6月15日前,各幼儿园已完成所有大班幼儿入园卡登记工作,并将所有入园卡交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并签字备查。严禁任何人私自转让或扣押准考证。
3.教学区域划分:6月20日前,发布小学招生意见,公布城市小学教学范围。各乡镇、区小学的教学范围由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划定。
4.入场:
6月28日,主城区小学到基础教育处领取新生预审名单;
7月3日至4日,各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7月6日,各小学向家长发送义务教育录取通知书。
8月30日,各校新生按通知来校报到。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全市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免试、划片招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各类残疾儿童在入学时不得歧视或拒绝。智力残疾儿童原则上应当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有困难的应当随班就读。
2.任何小学不得接收没有教育局盖章的招生证的学生。因特殊原因,非在海门本地幼儿园就读的本市乡镇户籍儿童和符合来沪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向乡镇小学提出申请,填写《海门市2015秋季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申请表》,报教育局审核盖章;同类型市区户籍儿童须向市教育局申请填写《海门市2015秋季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申请表》,审核盖章。
3.严禁提前招收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凡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的,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全市各小学最迟于7月8日前向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
5.规范招生行为。小学未经规范程序不得接收不在教学范围内的学生,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
6.均衡摆放。一般每个班的班级规模控制在40人以内,但不得少于35人。开展小班化实验的学校,每班学生一般不超过30人。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班和实验班。
7.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政策,不随意设立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
小学招生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小学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定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确保今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