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初中转学怎么办理

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时,家长应持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与负责接收学生户籍和地址的服务学校联系(如不知道户籍和地址是哪所学校,可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询问)。经学校同意,可以凭录取通知书转学。

本市学生转学到外省市时,其父母应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向原学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转学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经原学校同意,可为学生出具转学证明。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转学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关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向转学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学学校出具《接收证明》,转入学校教育部门审批并盖章;

(2)学生或其监护人将录取证明送转出学校备案,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由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三)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学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向转学学校提交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