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中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二级职称评定条件是:
一是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身心健康。
三、各级中小学教师的职称,除符合上述标准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标准条件:
1,熟练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良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所教学科必要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或者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和初中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三级小学教师岗位上任教3年以上。
5.大专以上学历,并担任中学教师四年以上。
6.担任二级教师期间,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师工作量。
7.熟练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