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师的职称有哪些?

统一的职称(职务)级别和名称

初级职员级别和助理级别;高级别由副高级别和正高级别组成。职级、助理职级、中级职级、副高级职级、正高级职级的职称(职务)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二、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

高级中学教师(含小学聘用的高级中学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一级中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对应中学教师;以前的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对应的是三级教师。

三、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对应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

专任和高级教师对应1至4级,高级教师对应5至7级,一级教师对应8至10级,二级教师对应11至12级,三级教师对应13级。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为新聘小学高级中学教师。原一级中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由原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对应中学教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