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职业道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2018修订)

第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爱岗敬业。忠于人民教育,胸怀大志,勤奋敬业,甘当天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要敷衍了事。

第三,关爱学生。关爱所有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他们。对学生严格要求,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或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要有说服力,不厌其烦地教人,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要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五,当老师。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之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着装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和父母。作风正派,为人正直。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终身学习。倡导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专心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