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遂宁小学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及入学所需材料。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区教育督导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新生:2810(附件1)。

2.普通初中新生:3507人(附件2)。

3.普通小学新生:4819(附件3)。

4.县特殊学校学生:70人以上。

5.幼儿园小朋友:15616(附件3)。

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由市教育局下达。

初中招生任务,县级中学由县下达到学校,其余初中由县下达到镇(乡),再由区教育督导组和镇(乡)人民政府研究后安排。县直初中新生在指定区域内接受镇(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按计划招收;原则上实行划片招生,承担“九年义务教育”任务,自觉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做好相关软件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接受区教育督导组对“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级中学完成指定区域内初中招生任务后,多余的学位用于招收农民工、商人随迁子女。

小学招生任务和在园幼儿任务由县级下达到镇(乡),再由区教育督导组和镇(乡)人民政府安排到辖区内的小学或公办(民办)幼儿园。

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在县内外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

1.幼儿园在划片区域招收3-5岁幼儿,确保学龄前儿童“三年入园率”达到82%以上,力争达到85%。

2.小学招收划片区域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8月31,2065438前出生的儿童)。

3 .初中招收同等学力、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和校外子女。

4.普通高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参加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社会考生(含市外归国考生)。归国留学生必须报名参加遂宁市组织的中考,参加全市统一录取,才能取得高中录取资格。

为教育扶贫,市教育局在遂宁中学、射洪中学分别招生112人,在遂宁师范学校开设2个“志祥班”,幼师专业、汽车维修专业60人,只招收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花名册另发)。对考上志祥班的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生/年)。各初中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

小学、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初中、高中无年龄限制;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考初中。初中未毕业的学生和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生不能报考高中。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小学、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6月17-27。幼儿园新生须持户口簿、房产、营业等有效证件在招生地区的公办(民办)幼儿园(班)注册;小学新生需持户口本、房产、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且不需要缴纳注册费。

2.初中招生报名时间:6月17-6月27日。初中至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时,学生必须按照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登记本人的学籍编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县外返乡人员子女,在具有户籍(或常住户口)的初中就读。

3.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时间按《遂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实施办法》(遂教发[2065 438+06]30号)文件执行,“志祥班”招生实行书面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填写《遂宁市中考“志祥班”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但不愿意报名的,需要在报名表志愿栏“学校名称”后签署“不愿意填报志祥班”的意见。所有的报名表都需要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

第四,入学考试

小学和幼儿园不举行入学考试。

初中招生不设升学考试,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学习。县内小学毕业生应参加县教体局组织的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高中招生各类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新生入学

1.入院时间

6月底前完成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高中生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2.录取方法

(1)幼儿园新生可以报名。

(2)小学新生入学办法。各招生学校要按照《蓬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方案》(焦鹏发[2065 438+06]45号)文件精神,划定区域进行招生,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报名。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招生。

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由镇(乡)人民政府和区教育督导组指导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遂宁市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遂宁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遂教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组织受理。

县内中小学在划片区域内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仍有空余学位,可用于招收其他入学学生。报考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时,可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多于空缺学位数时,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一要确保招生区域内所有正常适龄儿童入学。二要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对能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招其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三残”儿童,应动员其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做好学生电子学籍数据维护工作。中小学、幼儿园招收的新生,必须按照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要求,做好新生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和审核工作,9月底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坚持“一人一族,族随人走”。

六、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镇(乡)人民政府、区教育督导组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招生相关政策和纪律,切实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规范招生行为

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学生竞赛、考试成绩和特长等级作为入学依据。

二是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各学校要按照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招生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规定,严禁将未完成相应义务教育教学任务的学生提前保送上一级学校。

三是规范组织班级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将实行均衡班,严禁以“实验班”、“超长班”等名义招生。严格控制新生班级规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每班人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30人、45人、50人和56人。所有学校应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大班额问题,消除超过66名学生的超大班额。

2.严格的招生纪律

一是要认真落实《蓬溪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维护教育秩序严格招生保送工作的通知》(51 [2012]号)和《蓬溪县教体局关于严禁违规招生保送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39 [2016]号)。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提出的“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强行篡改考生意愿、严禁以经济手段组织招生、严禁违规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提前招生和跨市招生”等五项禁止性规定。各初中、小学要尽一切努力,停止所有未经县教育部门批准的县外中小学来我县招生活动。凡违反国家、省、市、县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要及时纠正。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政策、计划、程序和纪律,切实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三要坚持廉洁勤政、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招生透明度。各招生学校要自觉讲政策、讲纪律,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招生政策,一意孤行。不准利用招生机会乱花钱、乱收费、以权谋私、买卖学生。

3.加强招生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招生学校要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和依据。学校招生宣传应围绕办学理念、优势和特色进行。宣传内容要真实,杜绝虚假诽谤其他学校的宣传行为。公办(民办)学校在主流媒体上发布招生宣传信息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做好学生、家长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支持和监督。对违反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确保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彭教发[2065 438+06]50号

蓬溪县教育体育局

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