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中学食堂的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财税[2013]83号文件规定,承包中学食堂属于文件规定的“为高校师生提供大学生食堂餐饮服务”的情形,为学校食堂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属于自主经营,免征营业税;餐饮服务收入同时向社会提供的,对这部分收入按现行规定征收营业税;对外承包的,原则上按“服务业”税目对承包费征收营业税;所以承包中学食堂的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已批准《国务院关于经营大学生公寓和食堂税收政策的通知》。现将大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是大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大学生签订的大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按照国家规定向高等学校学生收取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四、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五、本通知所称“大学生公寓”,是指为大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