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教育系统编制公告,招聘农村师范生教师45名?
一、申请人及条件
候选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2021宜兴农村师范类师范毕业生;
2.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2017级宜兴市农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
3.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和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须承诺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学习期限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一致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四)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合担任教学职务的。
第二,注册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宜兴市教育局人事科207室)。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尚未取得,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并承诺在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学习期限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网络截图打印);
(4)须于2023年6月29日前提供加盖现就读高校所在学院或院系公章的高校综合评估报告单(单)原件;
5】2017级宜兴市农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6]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定向师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考试费:每位报名者缴纳考试费100元。
第三,考试
1.考试比例:各职位考试比例为1: 1。
2.领取准考证: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形式:面试(无学生试讲),满分100,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直接淘汰。考试内容:分析和把握教材的能力、设计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表达能力。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试用期间,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不得使用教具,不得使用补充教材。教材范围见附件3。
4.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请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日期时间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违约处理)。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满分为100):招聘考试(面试)成绩的40%,培训机构综合考核成绩的30%,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的30%(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应与定向培养专业一致,同一科目成绩以最高分计算)。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报名和面试的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当天),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者可进入相关现场。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询问、调查、转诊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防疫措施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执行,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和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不及物动词宣传和就业
1.体检、考察合格后,对考生进行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7月15日前未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和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2023年7月15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网上申请教师资格证,并在申请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别是提供网上申请截图,截图确认状态为“通过”或“待批”)。经核实,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在2023年9月1之前。
4.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管理模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第一,优先录取”的原则,通过网上志愿自主选择农村学校就业岗位,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招聘考试(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根据培训机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排名;如果三个成绩都一样,就加试(笔试)决定名次。
5.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上岗;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自主择业。
6.在我市任职满5年(含)以上的职工,方可到市(县)外流动。
7.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8.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2019]2号),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不诚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征信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中,考生的个人信用状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
七、不得录用。
考生虽已参加定向招聘考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也不视为违约:
1.本人在高校学习期间三门课程(含教师专业基本功)不及格(不及格),补考不及格(不及格);
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处分的;
3.2023年7月15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
4.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
5.综合得分达不到合格线;
6.体检和考察不合格。
八、定向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公告和就业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宜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sj/
宜兴教育云网站:
/
其他关于公开招聘的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的网站上发布。
联系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
九。纪律和监督
定向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公正性,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宜兴市监察委员会:0510-8798621
宜兴市教育局党群处: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X.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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