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聚焦义务教育督导工作
督察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很强,涉及面广。需要一大批品德优秀、业务精湛、工作作风过硬的检验人员走上这个岗位。我们必须从教育系统内部聘请优秀代表担任督学。要求这些人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是公认的专家和权威专家。这是我们推进督察责任区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和教育形势的发展变化,许多新思想、新政策、新任务、新要求需要认真探索、理解和掌握,并在督学实践中运用好。否则,我们将难以适应督察责任区的工作需要,难以保持督察工作的生机和活力。那么,如何才能引领督察自身的学习深入、坚持、形成自觉呢?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组织培训。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大家,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系统学习相关内容;二是开展自学。在督学责任区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中,要明确督学个人自学的内容和反映学习成果的指标要求。同时,监察室要主动为大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三是做好传、帮、带工作。要经常组织新老检查员交流学习经验,及时总结他们的成功做法和工作经验,并积极推广,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总之,监管部门要通过狠抓学习培训,帮助大家获取新知识,掌握新政策,树立新观念,开阔新视野,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第二,要在积极探索中创新方法。
建立督察责任区制度,开展督察责任区工作,始终离不开科学实用的方法。在省市督察责任区工作会议文件中明确规定,责任区督察主要开展跟踪督察,一般采取随堂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工作。这些方法具有普遍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不能生搬硬套。如果我们不开动脑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新的方法来满足督察工作的需要,并进行深思熟虑的尝试,久而久之我们的工作就会变得像驴磨一样乏味。为此,应积极探索,争取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遵循一般方式,在具体应用上有所突破;二是遵循教学规律,在科学指导上有所突破;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在广泛融合上有所突破。我们要高举创新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开创特色督察工作的新局面。督学责任区督学要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办学行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经费投入、教师绩效工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等开展定期跟踪督导。
整改情况要全程跟踪。通过检查,对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看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一段时间后是否会出现反弹,必要时随时回访。我这里提出的是规范办学行为的问题。责任区督察要长期坚持督察,形成制度。对于违规办学现象,督查组必须一查到底,定期跟踪;对整改不力、多次违规办学的学校,要直接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要在勤奋实践中体现价值。
教学是实践,督导也是实践。从实践的过程和目的来看,我觉得督导是一种更为艰巨的实践,因为督导比老师更有水平,更有境界,也更豁达。面对未来极其繁重的督察任务,每个人都必须始终坚持“敬业、负责、务实、有为”的原则激励和鞭策自己,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说到督学的价值,能否用“组织信任、师生欣赏、学校敬畏、社会认可”四句话来表达?这四句话既是期望,也是要求,更重要的是结果。但要真正落实好这四句话,每一位督查人员不仅要下功夫,更要努力做到发现问题是水平,认识问题是意识,解决问题是能力的思想认识,切实把了解情况的“真”字、发现问题的“细”字、分析问题的“透”字、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准”字讲出来。
第四,要树立严格自律的形象
督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严格自律,这是省市督察责任区工作会议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督察责任区建设成败的关键。“如果督学没有标准,没有良好的形象,那是绝对不行的,甚至会产生副作用,干扰正常的教学工作。”“这句话说起来简单,长期坚持不容易。”这些话击中了检查员工作的要害。所以要自觉达到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去了学校和学校领导见了面之后,也许大家都是师生、同学、同事、朋友的好关系,平时见面的机会也不多,所以热情接待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试想一下,如果我们不拒绝他们的热情,那我们喝了酒吃了饭,过得再好也是不合理的,会影响我们的工作。总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督察工作的特殊性,始终保持廉洁督察的良好形象,努力创造良好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