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社会事业
清末民初,儒学和书院改为私塾和学堂。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全县有完全小学5所,小学19所,学生800人以上。27至34年,一批沿海机构和学校迁至沙县,促进了教育的发展。民国34年春,全县有初中1所,完全小学16所,初中66所,初中生259人,小学生6000余人,迁入的大学、专科、中学7所。但在此期间,全县6岁以上人口文盲率仍接近80%。民国35年后,随着内迁单位的外迁,县城教育状况又回落到民国24年的水平,小学入学率仅为7.4%。
解放后,人民政府大力兴办学校,对劳动人民家庭的子女实行“优先入学”、“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措施。1950年,全县只有1所初中,33所小学,每万人只有6.2名初中生和169.4名小学生。1965年,全县有中学2所,小学310所。儿童入学率提高到84.1%。“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部门成为重灾区,许多教师被扣上“幽灵”和“臭老九”的帽子,冲击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虽然学校和学生的数量也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加,但教学质量普遍下降。
江青反革命集团粉碎后,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正轨。65438-0979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始在沙县招生,初步形成了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同年,中等教育结构开始调整,到1983,中等职业教育已形成一定规模;各镇、各系统普遍建立业余学校、技工学校等成人教育机构;社会各界集资兴办教育已成惯例,改变了以往教育结构单一,只有教育部门办学的局面。
1984年,沙县成为三明市第一个实现中小学“独一无二”,即“学校无危房,班级有教室,人人有课桌椅”的县,普及了小学教育。1985年,该县12 ~ 40岁中非文盲率达89.3%,为基本无文盲县。解放前,沙县大学生不超过50人,到1988,全县考上大专、中专的大学生达到5000多人。
1988有4所完全中学,5所职业中学,11初级中学,1带帽初级中学。中学教师1125人,其中公办1061人,民办64人。中学专职教师中,大专毕业189人,大专385人,中师、高中247人。中学生12526人,其中普通高中生1943人,职业高中生881人,初中生9702人。县直属小学1,学区17。* *小学319所,其中完全小学163所。小学教师1418人,其中公办866人,民办552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的小学专任教师517人,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毕业的394人,初中及以下的413人。小学生25981人,小学“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连续五年保持全省颁发的一流标准。全县共有幼儿园(班)224所,幼儿园教职工318人,其中公办119人,民办199人,在园幼儿5536人。全县电大教学班9个专业班376人。991人参加了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100多人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函授学习。
1949 ~1988 * *培养初中以上毕业生54678人。从1979开始,全县大专、中专录取人数分别达到1437、2308人。从1979到1988,全县有1000多名学生参加了电大、函授大学、成人中专和自学考试,所有乡镇普遍建立了文化技术夜校,成为1985的基本无文盲县。主要学校有沙县一中、沙县二中、沙县三中、沙县五中、沙县六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民国时期文化设施的鼎盛时期,只有1个公立教育堂,只有几千册藏书和两个读报栏。1988年,全县有文化馆(站)、影剧院、广播电视机构195个。1954只有206场放映,1988有13920场放映。广播电视从零开始。1988中,音箱达到37%。城乡建成18卫星地面接收站、105电视中继站、11闭路电视网,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