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中学跨区上学需要哪些材料?
非本区县户籍的新生入学。
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政策规定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的区县教育局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以居住证为主体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局统筹分配。
(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统筹安排。
户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学区在原户籍地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登记到主城区工作。
“四证”的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行子女父母双方的Xi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提供Xi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具有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在我市社区办理的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与父母户籍相同的子女原户籍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流出地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学生在当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的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时间、条件、程序和方式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以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
其他:
已在开发区落户的业主子女,应当在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学区内入学。
高校及其他国有机构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门规定的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义务教育招生任务。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xi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由户主子女负责,所在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