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洋与钱钟书的短篇小说

这是江洋为钱钟书《围城》所写的序言的一部分。他们夫妻和钱钟书的亲戚之间有很多故事。我一直觉得这个序言很好,但是网上很难找到完整版。处理好它!

一个钱钟书写的《围城》。钱钟书在《围城》的序言中说,这本书是他“用他所有的钱”写的。我读完了《因小失大》。每天晚上,他给我看写好的稿子,急切地观察我的反应。我笑,他也笑;我笑,他也笑。有时候我会放下稿子嘲笑他,因为我不仅嘲笑书里的东西,也嘲笑书外的东西。我不必解释我在笑什么,但我们互相理解。然后他告诉我他下一段要写什么,我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500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最终版本,没有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和其他“为数不多的作品”不满,想大改,但这是后话了。钟书选了宋朝,我自告奋勇做白居易的“老太婆”——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看不懂,他就得加注释。但在《围城》的读者中,我成了最高标准。比如一个光棍熟悉古诗词中的词语来源,我熟悉故事中的人物和情节来源。除了作者本人,轮到我最有资格注释《围城》了。我和钟书1932年春在清华初识,1933年订婚,1935年结婚,乘船去英国(我自费留学),1937年秋去法国,1938年秋乘船回国。母亲一年前去世,苏州的家被侵华日军洗劫一空。我父亲在上海避难,和我姐夫住在一起。我渴望见到我的父亲。钟书在香港下了船,去了昆明。我坐了原来的船,直接去了上海。当时母校的校长离开我,在上海这个“孤岛”上办了一所“分校”。两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关闭。我临时当了家教,小学的时候是代课,业余时间创作话剧。钟书没有工作就去了上海,所以我父亲把他在奥罗拉女子文理学院教书的时间给了他,我们在上海艰难地生活着。有一次,我们看了一个我写的剧,回到家他说:“我想写小说!”“我很高兴,催他快点写。那时候他在偷时间写短篇,怕没时间写长篇。我说没关系,他可以减少教学时间,我们的生活很节俭,可以更节俭。正好我们家丫环因为家乡生活改善要回去。我不逼她,也不找别的女佣。我只是自己接手了她的工作。劈柴、生火、做饭、洗衣服等。我是个俗人,经常把煤烟染成一张脸,或者用眼泪熏眼睛,或者熬油,或者割破手指。钟书一出生,就由他的叔叔抚养,因为他没有儿子。据钱家《坟上风》说,长小室不旺;长期住房往往没有利息,但有,不值钱。叔叔是“没出息”的大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他的二叔死得早。他的父亲在第二排,他的叔叔在第四排。他们是双胞胎,钟书是长孙,他生了长子。钟书叔叔连夜冒雨下乡,找一个强壮的农妇;她是一个寡妇,在她的遗腹子落地后死去。她是一个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她为“妈妈”)。婆婆那一辈帮钱家。中年以后,她每年都要呆一段时间的沉闷。在家人背后,她被称为“傻妈妈”。钟书结婚前,特意买了一枚镶金的祖母绿戒指,准备作为礼物送给我。有人骗她以为是假的,骗走了戒指。妈妈气疯了,很快就去世了。我从没见过她。钟书从小在一个大家庭中长大,他与堂兄弟的感情并不输于他的兄弟们。兄弟表兄弟十人,钟书菊为酋长。在所有的兄弟中,他是幼稚和迟钝的。当他勤奋学习时,他什么都不在乎。他放下书本,一点也不认真。好像他有很多多余的兴趣没地方放,又爱胡说八道。钱家喜欢说他吃了傻妈妈的奶,被“气疯了”。我们无锡人所说的“痴情”包括很多含义:疯狂、愚蠢、傻、幼稚、迟钝、调皮等等。他的父母有时会说他“笨”、“笨跳舞”、“笨”(意思是“我不知道正确的单词,我只是根据当地口音写的”)。他不像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父亲那样严肃。他妈妈经常抱怨他爸爸“笨”。也许钟书的“迷恋”和他父亲的单纯是一脉相承的。我看过他们家的老照片。他的弟弟们都又瘦又壮,唯独他瘦,长得好看,老实得可怜。我觉得当时的“痴情”只是幼稚和平淡,不会调皮。钟书一岁时抓起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生的那一天,正好有人送来了一串常州圣贤,他的叔叔就用“哲良”二字给他取名“杨贤”。然而,在一岁的时候,随着学名“钟书”,“杨仙”变成了一个昵称,叫做“阿仙”。但“贤二”“贤哥”就像“武二”“吴雄”一样,把“贤”字改成了“轩”,父亲还是叫他“阿贤”。(他父亲把钟写的家书贴在笔记本上,很多都是厚厚的,还亲自贴了标题“祖宗家书(一)、(二)、(三)……”;我也看到了那些书和贴在上面的信。在他叔叔去世后,他的父亲为他改了“沉默”这个词,因为钟书喜欢胡说八道,告诉他少说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既有哲理又好听——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我叔叔写在练习本上的‘哲良’。”这可能是因为他想念他的叔叔。我觉得他真的很有哲理,很好,但他“疯狂”的胡言乱语常常让他变得不健康——如果他调皮捣蛋,可以认为是坏的。“默储”这个数字显然是没有节制的。舅舅“没出息”,得不到父母的宠爱,一半也是因为舅妈。我姑姑家是江阴的有钱人,做颜料生意发了财,有七八艘大船运货。钟书的外婆家是石塘湾的孙家,官僚地主,一方霸主。婆媳看不起对方,也影响了父子感情。叔夺秀才家,一进门就被父亲打,说是“杀他之势”;因为钟书的祖父,尽管他有两个兄弟,他自己也只是一个学者。钟书的祖母去世时,她还不到一岁。祖父从来不喜欢他的大儿子,钟书也是一个不招人喜欢的孙子。钟书四岁(我一直用虚年,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年,钟书出生在阳历十一月下旬,应该减一两岁)。他叔叔教他识字。叔叔是一位慈爱的母亲,钟书整天跟着他。叔叔去了茶馆,听说了书的事,钟书和他一起去了。他父亲不方便干涉,又怕宠坏孩子,只好建议尽快送孩子上小学。钟书六岁时进入秦时小学。现在看到人们谈论“比较文学”,他想起了小学时造的那句话:“狗比猫大,牛比羊大”;一个同学跟别人比,但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被老师骂了一顿。他半年没上学,生病了。他叔叔不愿意让他去上学,所以他不再在家学习了。他今年七岁,他和比他小半岁的常迪·韩中在一个亲戚家的私立学校读书。他读石矛,韩中读尔雅。然而,它不方便学习。一年后,他和韩中都在家里接受叔叔的教育。叔叔对钟书的父亲和叔叔说:“我开导了你们两个兄弟,却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叔当然不敢反对。事实上,钟书的父亲是受到一个氏族兄弟的启发。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是愚蠢的,他的叔叔是聪明的,他的叔叔的写作不好。反正大叔聪明,被大叔教训也无妨;父亲比较笨,只好请一个文理好的哥哥教他。那个哥哥非常严厉,钟书的父亲被打了很多次。这位叔叔很同情他的弟弟,恳求他的祖父让两个兄弟都受他的教。当钟书的父亲被他的兄弟们痛打一顿时,他没有抱怨,但他不明白。他告诉钟书:“不知何故,有一天它突然被打开了。”钟书和韩中和他们的叔叔一起学习,只在下午上课。他的父亲和叔叔都有工作,他的叔叔负责家务。每天早上舅舅都会去茶馆喝茶,做做杂活,或者和熟人聊聊天。钟书总是紧随其后。大叔换了个铜币给他买个大酥饼吃(据钟书碧说,酥饼有饭碗那么大,不知道是真的那么大,还是小孩子心目中的饼那么大);他换了两个铜币,从小书店或书摊上租了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唯一的小说就是《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之类的严肃小说。在国内,钟书已经开始狼吞虎咽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一个白痴》看成了《傻瓜的儿子》。不知道西游记里的“傻逼”是猪八戒。当钟书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中国药店里卖的每一种草药都用两层纸包着。一张白纸,上面印着药品的名称和性质。每服一剂药,就能省下一叠包着药的纸。这种纸既干净又吸水。当钟书大约八九岁的时候,他经常用包着药的纸临摹他叔叔藏的《芥子园》或唐诗三百首中的“诗中有画”。他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项昂之”——因为他崇拜项羽,“昂之”就是他想象中的项羽的精神。他在每幅画上都写上了“向昂之”的名字,他很得意。他对《湘昂志》常有兴趣,但只恨画得不好。他曾求当时正在读中学的女儿给他临摹几幅西方著名的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的遗香》(画的名字是我发明的)。魔鬼像喇叭一样在后面带着空气逃走了,画得很精彩。上课画《变图》,杨女儿临摹《鬼子臭图》,都是“痴心”的表现。钟书在父亲的教导下“渴望努力学习”。其实他读书是出于喜好,就像一个贪吃的饕餮之徒:吃了很多肠子,不挑细选粗,甜咸混着吃。他可以嘲笑极其庸俗的书。他不仅看着歌剧里的插科打诨大笑,还一次又一次地移动它,笑到摔倒。大部分精妙深刻的作品,如哲学、美学、文学理论等。,他像孩子吃零食一样吃了又吃,渐渐地把厚厚的书吃完了,诗歌是他最喜欢的读物。大词典、字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一封一封地读,而且在看到新版时还不厌其烦地给旧书添加新条目。他读书时经常做笔记。我只见过他努力学习一次。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要考“版本与校勘”的课程,要能识别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没什么兴趣,每天看一本侦探小说来“休息大脑”,“休息”到睡梦中手舞足蹈。不知道是抓到凶手,还是自己和警察拼。结果我考砸了,暑假后不得不补考。《围城》英文版的介绍里也提到了这个补考。钟书于1979年访问美国,该译本的出版商给他看了该译本的介绍。他看到这一段很惊讶,也笑了,但没想到调查的这么精确。后来,当西奥多·哈特斯来看他时,他意识到自己问的是钟书在牛津的同学唐纳德·斯图亚特。在胡志德1982年出版的《钱钟书》中,删除了这件事。钟书的“气”书是装不下了,但还是溢出来了。我们在牛津的时候,他睡了个午觉,我贴了,但是一个人困在写作的时候睡着了。他醒来看见我睡着了,满脑子都是墨水,想给我画一张彩绘脸。但是他一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吃墨比宣纸还多,我洗掉了墨痕,脸快如纸。后来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张肖像,在上面加了眼镜和胡子,看起来很过瘾。回国后,他在暑假回了上海。大热天,他女儿睡着了(她还是个娃娃)。他在她肚子上画了一张大脸,被妈妈骂了一顿。他不敢再画了。当他沦陷上海时,他那过剩的“傲慢”常常发泄在他叔叔的子女、孙子女和他的女儿阿媛身上。这一串孩子相差两岁,经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已经到了“不文明”或“臭”的边缘,避开它们是非常明智的。钟书换了个方式,或做个手势,或做个切口把他们引出来,因为他们说了“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架打架,生生不息。虽然他被围攻,但他假装是胜利者。他逗女儿玩,每天睡觉前在她床下埋一个“矿”,埋各种玩具,镜子,毛笔,甚至砚台或者很多毛笔,女儿惊呼的时候他好开心。女儿睡觉一定要仔细搜,把被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钟书迫不及待地把扫帚和簸箕塞进女儿的被窝,赢得了一场意想不到的胜利。每天玩这种东西没什么意思,但钟书乐此不疲。他告诉女儿,《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但她不在乎。他写了一个开篇《百合花的心》,里面有一个女孩穿了一件紫色的毛衣,钟书告诉阿元,最讨厌的孩子,就是她。阿元担心父亲会委屈她。她每天都在寻找他的手稿,而钟书每天都把它藏在另一个地方。一个躲,一个找,就变成了捉迷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手稿藏在哪里了。钟书的“气”也是奇特而独特的。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如果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可能会比阿元更好,我们也会喜欢那个孩子,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元呢?”鼓吹一个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从来没有提到父母只生一个孩子是为了专一。解放后,我们清华有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第一次爬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挽救了它。小猫下来后,温柔地将爪子搭在钟书的手腕上,表示感谢。我们经常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全是忘恩负义的人。”这只小猫知道感觉,钟书说它是精神上的,特别的。猫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打架。钟书特意准备了一根竹竿,靠在门上。不管天有多冷,他一听到猫叫,就赶紧从热被窝里爬出来,拿着竹竿,出去帮他的猫打架。与我们的猫打架的对手之一是林女士旁边的宝贝猫,它被称为她家的“爱的焦点”。我经常担心钟书会因为那只猫而伤害两个家庭的和谐。我引用他的话:“打狗靠主人的脸,打猫靠主妇的脸!”(猫的第一句),他笑着说,“理论总是由不实践的人制定的。”钱家常说“愚人有愚乐”。作为一个书呆子,他确实有点傻。供他阅读的书籍就像有钱人的“打了就跑”的食物一样丰富,会从四面八方供给(除了分权时期,他还得“反刍”自己的笔记和随身携带的字典?/

钟书上了四年高中,甚至毕业了。韩中成绩斐然,名列前茅;他只是一个愚蠢的,不做作的男孩。我舅舅在世的时候,很惭愧,很没出息,怕“坟前风水”连累到长房继承人钟书。原来他家祖坟底下的一排排树又高又茂盛,顶上的小的就弱了。当然,第一棵树代表长房。大叔曾经私下从理发店买了几斤头发,叫了个房客陪着,悄悄拿着钟书去了祖坟,把头发埋在前几排树的树根旁边。他告诉钟书把第一棵树叫做荣盛,“你将来会成为一个大总统。”那时候钟书才七八岁,不懂事,但不知怎么的他觉得这是叔叔在背后自私的事情,所以一直没有告诉家里其他人。当他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他也很感激他叔叔的爱,也很惊讶他竟然忍心为他叔叔保密。十四岁时,钟书和钟汉同考入苏州陶吴中学(一所英国国教学校)。他的父母为他提供衣服、学费、书籍和零花钱。他和韩中一起在苏州上学,除了算术,他的功课还不错。

那一年,他爸爸去清华大学教书,寒假没回家。钟书在寒假回家,没有父亲的严格控制,但他更快乐。他借了大量的出版物,如《王华·斯塔克》、《红玫瑰》和《紫罗兰兰花》供阅读。暑假,父亲回程受阻,坐船去天津,滚回家。假期已经过了一半。他父亲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命令钟书和韩中写一篇文章。韩中的一篇散文受到高度赞扬,而钟书的一篇散文平淡而庸俗。他父亲非常生气,打了他一顿。钟书笑着描述了他当时的尴尬:他的家人都在院子里乘凉,他仍然一个人在大厅里,痛苦而羞愧地哭泣。这次打架虽然没有起到“豁然开朗”的作用,但也激起了好好学习的雄心。钟书努力学习,在作文上取得了很大进步。有时他不按父亲教的方法写古文,而是嵌入一些骈文,也受到父亲的称赞。他也开始学写诗,但没有问父亲。1927年陶屋中学停办,他和韩中考入美国圣公会办的无锡普仁中学。钟书经常被他的父亲管教,他经常给他的父亲写信,从口述到写作,从写信到写文章。在钟书考上清华之前,他不再挨打,而是他父亲的骄傲儿子。有一次他替父亲给农村的一大家子写墓志铭。那天吃午饭时,钟书的母亲听到父亲向母亲称赞了这篇文章。她高兴得马上给他通风报信,当着他姑姑的面对他说:“阿大,爸爸夸你呢!说你文章写得好!”钟书是第一次听到父亲的表扬,他和母亲一样高兴,所以他还记得很清楚。当时,商务印书馆出版了钱穆的一本书,并为钟书的父亲作序。据钟书说,他代表自己写的,一个字也没改。

我经常写礼貌的信,但我从不起草。我一开始就把它们写在八行信纸上,我会抬头看几遍。我写的正好八行,不是很多行,而是很多行。钟书说,这都是他父亲训练出来的,他额头上长了很多“爆栗子”。钟书的姑姑在20岁时去世了。那年考上清华,秋天去北京上学。他父亲收集“我祖先的信”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在父亲背后,钟书才知道,父亲把每一封信都记在了本子上。这封信很有趣,对老师和同学的描述很生动。可惜的是,钟书所有的家书(包括写给我的)都被“回陆军”收藏了。

1968年,钟书在清华的同学饶·余伟在新加坡写了一篇文章《清华的回忆》。有一段是关于钟书的:“在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有着深厚的中文和英文功底,擅长哲学和心理学。他整天阅读中西方书籍。最奇怪的是,他上课从来不记笔记,只随便拿一本和上课无关的书,一边听课一边看自己的书,但考试总是第一。他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 "据钟书说,他上课时还带了一个笔记本,但他没有记笔记,而是在上面乱涂乱画。现在美国的许振德军和钟书是一个系,一个班。起初,他因为钟书拿了班上的第一名,想揍他一顿,因为他和钟书以前经常名列第一。曾经,有一个问题可以解决。钟书向他解释了这件事。他非常感激。他们成了朋友,经常在课堂上一起坐在最后一排。徐军在课堂上关注了一个女同学。钟书在笔记本上画了一系列“严旭变化图”,这在他的同学中很受欢迎。钟书曾经骄傲地给我看过。一年前,当徐军从美国回来时,当钟书谈到“严旭变地图”时,他忍不住笑了。(1)《清华大学五年级毕业50周年纪念画册》(1984年出版)转载此门,饶俊逝世。

当钟书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中国药店里卖的每一种草药都用两层纸包着。一张白纸,上面印着药品的名称和性质。每服一剂药,就能省下一叠包着药的纸。这种纸既干净又吸水。当钟书大约八九岁的时候,他经常用包着药的纸临摹他叔叔藏的《芥子园》或唐诗三百首中的“诗中有画”。他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项昂之”——因为他崇拜项羽,“昂之”就是他想象中的项羽的精神。他在每幅画上都写上了“向昂之”的名字,他很得意。他对《湘昂志》常有兴趣,但只恨画得不好。他曾求当时正在读中学的女儿给他临摹几幅西方著名的淘气画。其中一幅是《魔鬼的遗香》(画的名字是我发明的)。魔鬼像喇叭一样在后面带着空气逃走了,画得很精彩。上课画《变图》,杨女儿临摹《鬼子臭图》,都是“痴心”的表现。

钟书在父亲的教导下“渴望努力学习”。其实他读书是出于喜好,就像一个贪吃的饕餮之徒:吃了很多肠子,不挑细选粗,甜咸混着吃。他可以嘲笑极其庸俗的书。他不仅看着歌剧里的插科打诨大笑,还一次又一次地移动它,笑到摔倒。大部分精妙深刻的作品,如哲学、美学、文学理论等。,他像孩子吃零食一样吃了又吃,渐渐地把厚厚的书吃完了,诗歌是他最喜欢的读物。大词典、字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一封一封地读,而且在看到新版时还不厌其烦地给旧书添加新条目。他读书时经常做笔记。

我只见过他努力学习一次。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要考“版本与校勘”的课程,要能识别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没什么兴趣,每天看一本侦探小说来“休息大脑”,“休息”到睡梦中手舞足蹈。不知道是抓到凶手,还是自己和警察拼。结果我考砸了,暑假后不得不补考。《围城》英文版的介绍里也提到了这个补考。钟书于1979年访问美国,该译本的出版商给他看了该译本的介绍。他看到这一段很惊讶,也笑了,但没想到调查的这么精确。后来,当西奥多·哈特斯来看他时,他意识到自己问的是钟书在牛津的同学唐纳德·斯图亚特。在胡志德1982年出版的《钱钟书》中,删除了这件事。

钟书的“气”书是装不下了,但还是溢出来了。我们在牛津的时候,他睡了个午觉,我贴了,但是一个人困在写作的时候睡着了。他醒来看见我睡着了,满脑子都是墨水,想给我画一张彩绘脸。但是他一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吃墨比宣纸还多,我洗掉了墨痕,脸快如纸。后来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张肖像,在上面加了眼镜和胡子,看起来很过瘾。回国后,他在暑假回了上海。大热天,他女儿睡着了(她还是个娃娃)。他在她肚子上画了一张大脸,被妈妈骂了一顿。他不敢再画了。当他沦陷上海时,他那过剩的“傲慢”常常发泄在他叔叔的子女、孙子女和他的女儿阿媛身上。这一串孩子相差两岁,经常在一起玩。有些语言已经到了“不文明”或“臭”的边缘,避开它们是非常明智的。钟书换了个方式,或做个手势,或做个切口把他们引出来,因为他们说了“脏话”于是一群孩子围着他吵架打架,生生不息。虽然他被围攻,但他假装是胜利者。他逗女儿玩,每天睡觉前在她床下埋一个“矿”,埋各种玩具,镜子,毛笔,甚至砚台或者很多毛笔,女儿惊呼的时候他好开心。女儿睡觉一定要仔细搜,把被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钟书迫不及待地把扫帚和簸箕塞进女儿的被窝,赢得了一场意想不到的胜利。每天玩这种东西没什么意思,但钟书乐此不疲。

他告诉女儿,《围城》里有个丑孩子,就是她。阿圆信以为真,但她不在乎。他写了一个开篇《百合花的心》,里面有一个女孩穿了一件紫色的毛衣,钟书告诉阿元,最讨厌的孩子,就是她。阿元担心父亲会委屈她。她每天都在寻找他的手稿,而钟书每天都把它藏在另一个地方。一个躲,一个找,就变成了捉迷藏的游戏。后来连我都不知道手稿藏在哪里了。钟书的“气”也是奇特而独特的。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如果我们再要一个孩子,可能会比阿元更好,我们也会喜欢那个孩子,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元呢?”鼓吹一个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从来没有提到父母只生一个孩子是为了专一。

解放后,我们清华有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第一次爬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挽救了它。小猫下来后,温柔地将爪子搭在钟书的手腕上,表示感谢。我们经常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全是忘恩负义的人。”这只小猫知道感觉,钟书说它是精神上的,特别的。猫长大了,半夜和别的猫打架。钟书特意准备了一根竹竿,靠在门上。不管天有多冷,他一听到猫叫,就赶紧从热被窝里爬出来,拿着竹竿,出去帮他的猫打架。与我们的猫打架的对手之一是林女士旁边的宝贝猫,它被称为她家的“爱的焦点”。我经常担心钟书会因为那只猫而伤害两个家庭的和谐。我引用他的话:“打狗靠主人的脸,打猫靠主妇的脸!”(猫的第一句),他笑着说,“理论总是由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钱家常说“愚人有愚乐”。作为一个书呆子,他确实有点傻。供他阅读的书籍就像财主的“命中粮”一样丰富,会从四面八方供给(除了分权时期,他还得“反刍”自己的笔记和随身携带的字典)。新书总是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到达他的手中。只要他有书读,他就没有事。这是家人所谓“痴心”的另一种表现。钟书和我父亲在诗歌方面有着共同的兴趣,并且有许多共同的语言。钟书经常对父亲说一些精致优雅的调皮话,笑啊笑啊。有一次父亲问我:“钟书总是这么开心吗?”“喜”也是钱所谓“痴情”的表现。

我觉得《管嘴编》和陆的作者是一个好学有思想的钟书,《怀菊十村》的作者是一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是一个充满“痴情”的钟书。我们每天都相处融洽。他经常喜欢说傻话,然后他加上创造,联想,夸张,从中我经常能体会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因为他的傲慢,都变成了真实的东西。但是,他毕竟不是一个无知的傻逼,对社会现象也不是无动于衷。所以,虽然小说中所有的细节都让人忍俊不禁,但书中的氛围,正如小说结尾所言:“人生的讽刺和悲伤,比所有的语言和所有的微笑都要深刻”,令人荡气回肠。

钟写完《围城》后,他的“痴情”依然强烈,但在他的第二部小说中却没有体现出来。1957年春,“大放异彩”达到高潮。他的《宋诗选注》刚刚出版。因为父亲生病,他去湖北探亲,途中写了五首绝句。现在引用三句诗:“晨写详评,诗韵伤城。”蓝海的鲸鱼游手好闲,教它清浊就好。”“化干戈为玉帛的事情多了去了,喝水也是这么冷暖。如果膜是假的,应该会褪色,晚上也没有梦。”“在车中清晰旷小的徘徊,隐约遥远而空荡。树叶还在飞舞,风不确定,突然下起了鸽子雨。”最后两首歌传达了他对当时形势的感受。第一条专指《宋诗选注》,点出了杜甫、元好问的名句(“或看悲青兰,蓝海未钓鲸”;诗中的凿手是谁?还是暂时教荆玮清浊吧”)。据我所知,他自信自己还有写作的天赋,但只能从事研究或批评。从此,他不仅“沉默”了,而且不再去想这件事。《围城》再版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一部小说。他说:“可能有兴趣,但人才逐年减少。想写没有可能,只会有怨恨;有什么条件写不出来的,那就要后悔了。嫉恨中还有自欺欺人的空间。后悔是你学过的西班牙语中所谓的‘面对真相的时刻’,让你无法自我欺骗,无法原谅,无法容忍,滋味不好受。我宁愿恨也不愿后悔。“也许这些话可以作为《围城》的注解和再版的前言。

我自己也觉得老了;有些事情,除了我们两个人,没有人知道。我想趁着夫妻健在,一个一个写下来。如果有错误,他可以指出来,我可以改正。我在《围城》里写的全是杜撰,我记录的全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