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道德教育的案例、法律法规、文明礼仪在哪里?
颁发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
文件编号:[88] JZ 013?
发布日期:1988八月10?
生效日期:1988八月10?
中学生道德评价是中学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价,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进学生不断进步,检查德育状况,促进德育水平的提高。品德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写操行评语,评定操行等级。
(1)评估的内容和标准
学生品德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以《大纲》、《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和内容为依据。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在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制定具体标准。
根据初高中学生在上述方面的表现,中学生的品行等级可分别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优秀:在评价内容的各个方面都做得很好,或者在某些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好:评价内容中规定的各个方面基本都能达到。
通过:大部分考核内容基本履行,但有些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大部分不能达到评价内容的规定,或者在某些方面存在严重错误,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且无教育、无改正表现。
(2)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评价内容的基本要求,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对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其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2.实行民主测评的方法。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我们应该尊重和引导学生的意见,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3.操行评语是班主任在学生个人总结和小组评语的基础上写的。每学期期末,班主任在学生个人总结和小组点评上签字,期末写评语。评论中要指出优缺点和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处分或尚未撤销处分的,应在评语中如实写出主要错误和处分情况。对于受到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要写在评语中。
操行成绩由班主任在征求学生和老师意见的基础上评定。期末初评,期末总评。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
(3)评价的领导和管理
1.学校要有一个副校长负责学生的品德评价,学生品行被评为优秀或不合格的,要经过校长或分管德育的院长审定。
2评价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籍档案。
一年级、二年级、一年级、二年级学生操行成绩不及格的,作为留校察看处分。初三、初三学生操行成绩被评为不合格的,不予毕业,按已离校处理。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操行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可免试取得保送高中(含职高)资格。
3.凡转入或毕业于原学校的学生,到新学校或新工作岗位后一年内,在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经查明原学校确实发现了这些问题,但在操行评语中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原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