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银川贺兰县中小学招生安排
办公文档
河政办发[2015]第160号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贺兰县201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常识
各乡镇、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贺兰县201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七月14
抄送:县委、人大、CPPCC、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门。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2015 14 7月。
* * *打印40份。
2065438-2005年贺兰县中小学招生安排意见
为确保2015年我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我县学生实际情况和教育改革要求,现就我县2015年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任务
今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3224人,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3224人,其中教学班(含教学点)76个;全县六年级毕业班69个,毕业生3163人。计划招收初中新生3163人,其中教学班58个,升学率100%。全县初中毕业生2547人,计划普通高中招生1.400人(含生态移民子女),26个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计划招生1060人,初中入学率96.6%。
二、招生的原则和方法
小学入学人数
1.招生原则
小学招生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村级小学由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由学校按照依法入学的要求实施。县小学、县级小学由教体局组织按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已交足或按揭银行转借的新建商品房预登记证明具有确认学区入学资格的效力,学生可就近入学)。
2.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贺兰第一小学、贺兰第三小学教育综合体计划招收一年级学生560人。来源范围为:复兴街以东、桃园路以南、步行街以西、银河中路以南、硕放南街以西、利民东路以北、复兴南街以西、丰庆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居安西街以南地区的适龄儿童。
贺兰第二小学、贺兰第六小学教育联合体计划招收一年级学生784人。其中,贺兰第二小学计划招生448人,贺兰第六小学计划招生336人。
贺兰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丰庆东路以北、硕放南街以东、银河中路以北、步行街以东、桃园路以南、硕放北街以东、胡艺路以南区域的适龄儿童。
贺兰第六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桃园路以北、硕放北街以西、胡艺路以北、国道109以东区域的适龄儿童(含新平村)。
贺兰县回民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92人,生源范围:丰庆西路以北、109国道以西、居安西街以北、复兴街以西、桃园路以南区域的适龄儿童。
太阳城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24人,生源范围:丰庆路以南、复兴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地区的适龄儿童(含西岗镇新生村、红旗村的适龄儿童)。
其他县直属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
3.要求
(1)农村六岁半以上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城镇六岁以上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31,2065438)。
(2)农村学校在确保本地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可以开办学前班。
初中入学人数
1.招生原则
全县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考试中心会同相关学校审核学生户籍、住址后,分配到贺兰一中、贺兰三中、贺兰四中、如意湖中学。
2.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贺兰一中初一年级计划招生12班,672人。学生范围:贺兰第一小学、贺兰第二小学、贺兰肖辉小学、太阳城小学部分毕业生、金山小学金山户籍毕业生、依桐小学景星农场毕业生。
贺兰三中初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397人。学生范围:贺兰三中毕业生,金沙小学、北庙小学、新荣小学、长新小学、潭曲小学毕业生,非温泉农场户籍的温泉小学毕业生。
贺兰四中初一年级计划招生20个班,1120人。这些学生来自贺兰第一小学、贺兰第二小学、贺兰肖辉小学、太阳城小学、德胜小学和温泉小学。
如意湖中学初一年级计划招生20个班,974人。学生范围:井陉农场、尹光小学、银河小学、汉佐小学、新区小学、潘场小学、金桂中心小学下属江南小学、潘西小学、光绪小学、长信中心小学下属潘西小学非户籍的李岗小学、同福小学、民乐小学、蓝光小学、金星小学、依桐小学毕业生。
3.要求
(1)为满足外来务工、经商、置业人员子女的就学需求,凡符合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经教体局查验其父母在职证明、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后,统一安排在如意湖中学就读。
(2)为保证九年义务教育档案的连续性,小学毕业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留级。一年级新生仍实行义务教育学籍卡序号制,毕业学校负责将小学毕业生志愿教育卡上交相应中学,控制学生流动和流失。新生入学时,各小学应与相应中学完成交接手续,并报教体局备案。
(三)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严禁学校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和快慢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三)普通高中招生
1.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考成绩和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进行招生,同时兼顾相对均等的区域和学校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招生计划
贺兰一中初一年级计划招生16班,860人。
贺兰钟会高一计划招生10班,540名学生。
3.注册方法和护理政策
(1)报名方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向我县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分段招生。
(2)护理政策:
(一)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一等功以上人民警察子女、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可减20分。
(二)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3)本县教师子女、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港澳台学生、“少生快富”项目户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招商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家子女、残疾考生(须持有二代残疾证)降低10分。
④贺兰三中考生降20分录取;如意湖中学考生降低录取10分。
⑤少数民族考生减少录取10分。
4.要求
(1)教体局对学生的户口和相关证明进行县内普通高中招生审核。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正常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和凭证,逾期作废。所有被学校录取的学生都要在学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为稳定各校教学秩序,凡非正常转学或复读的考生在中考中单独计算,普通高中不再录取复读生和无我县正常学籍的考生。
(3)高中新生录取后,教体局将录取通知书送到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及时发给考生。新生必须在开学三天内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新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学校将新生体检报告记入学生高中学籍档案。
(4)根据教育厅规定,今年取消招生择校“三限”政策。
(5)严禁各校设立尖子班、重点班,严格控制大班额。
职业高中(职业中学)招生
1.招生原则
以宁夏纺织技工学校(金桂校区)、宁夏宋庆技工学校(贺兰职业技校)为主,兼顾区内外几所专业特色鲜明、学校声誉好、就业前景好的职业学校,力争使本县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100%进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2.招生计划
区内外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 *招生1060人。
3.注册方法
(1)由教体局指导,招生学校与我县四所初中对接,学校做好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进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引导工作。
(2)争取一次性为我县技工学校和区域内其他职业学校学生提供500元-1000元,调动家长和学生积极在职业学校学习技能。
4.要求
各初中要加大对贺兰职教学校的宣传力度,通过建立健全职教资助政策体系,激发教师暑期招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
(一)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招生委员会根据义务教育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结合全县中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由县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各中小学负责招生宣传和组织报名。
(2)中小学招生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影响大,政策性强,群众十分关注。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附件:贺兰县2015中小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