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通知Word文档

桂思想政治教育〔2009〕3号

关于2009年地区优秀学生评选,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通知。

各市教育局、团委,各高校、区级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决定在2009年开展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范围和对象

(一)全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集体评选表彰范围包括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高中,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级集体。

(二)全区优秀学生评选表彰范围覆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全区评选三好学生的条件是:

1.热爱中国* * *生产党,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要求进步;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自觉执行并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刻苦,善于思考,乐于探索,勤于动手,各科学习成绩优异,或在国家、省、市学科(专业)和科技活动竞赛中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3.普通高中推荐的学生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被授予地级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受到地级市人民政府表彰的。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学生应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相关学校规章制度;获得市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竞赛三等奖,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表彰。高校推荐的学生应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并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或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有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二)本地区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是:

1.必须是在具备全区“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心为学生和集体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能力,发挥带头作用。

2.须获得2007年或2008年“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不包括2009年推荐参加“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的人员)。

(三)全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是: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自己的专业,努力学习,善于学习,取得好成绩。

3 .担任学校(或系、班)主要学生干部,积极组织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在同学中威信高。

5.普通高中推荐的本地区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推荐的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必须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四)全区先进集体评选的条件是: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和集体,团结友好,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充满朝气,具有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学习都很努力,创新意识很强。他们积极参加科技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科文化知识学习、技能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开发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全班坚持体育锻炼,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体育竞赛和宿舍文化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4.全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公益活动,在服务学校、社区、社会方面成绩显著。

5.班委、共青团组织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党员作为学生干部和学生,以身作则,作风正派,示范作用强,充分发挥了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6.获得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第三,选拔名额分配

(1)分配原则。

1.全区“三好学生”分配原则:大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按照学生人数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三好学生”奖励名额。

2.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原则:大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按照学生人数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名额。

3.全区先进班集体分配原则: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学生人数的1/3000的标准划分全区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名额;各市(含县区)普通高中按照学生人数千分之一的标准划分全区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名额。

4.全区优秀学生分配原则:全区优秀学生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今年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中选拔,以市为单位。分配的原则是:

(1)各市所属普通高中(含当地举办的所有高中)和中职学校按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万分之一的比例划分全区优秀生名额(万人以下城市可推荐1,千人四舍五入)。

(2)区直属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按该类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万分之一的比例,划分全区优秀学生奖励名额。

(2)名额分配。

自治区教育厅、团市委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对2009年各市、各校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名额进行了划分(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选拔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组织选拔推荐,把质量放在数量前面,确保质量。不得超过推荐指标。

四、选拔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团市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审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控制相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工作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一)全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程序。全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所在班级学生认真讨论、民主选举,逐级测评、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

(二)本地区优秀学生的考核程序。

1.普通高中(含境内举办的所有普通高中)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的评选,以全区“三好学生”评选推荐为基础。市教育部门和各地团委根据文件下达的选拔指标认真组织选拔,从学校到县(市、区)到市严格审核推荐,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委推荐。

2.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评选以区三好学生评选推荐为基础。各校在全区选拔推荐1名优秀学生候选人,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自治区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组织差额评审,然后向评审领导小组推荐5名全区优秀学生。

3 .技工学校优秀学生按名额分配择优录取,经3天学校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

最后,上述全区优秀学生将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市委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选。一是确定2009年度拟授予荣誉称号的全区优秀学生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告栏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公示期过了无异议后,下面确认表彰名单。

(三)全区先进班集体的评定程序。全区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教师和其他班集体代表的意见,根据综合评价标准确定名单,经逐级评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各市所属学校,由学校推荐,送当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团市委批准。技工学校直接送区劳动保障部门培训就业处汇总后送区教育部门审批。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区级中等职业学校由学校选定后,直接报自治区教育厅、团市委审批。

不及物动词表彰和奖励

(一)获得全区优秀学生、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由自治区教育厅、团市委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所在学校要设立高于学校一等奖学金的专项奖学金,奖励这些学生,并把获奖情况作为选拔优秀毕业生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获得全区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由自治区教育厅、团市委颁发证书,学校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

(3)根据教育部相关精神,获得全区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今年高考招生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

七、材料申报要求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和《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必须按附件样式复印,纸张规格统一为A4纸。填写表格时,应使用黑色和蓝色墨水笔填写或用电脑打印。

(二)各市教育局、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在报送材料时,须按样表要求统一填写《推荐表及统计表》(见附件5),并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根据报送对象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同时附填好的《全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八、材料提交的时间和方式

请各市教育局、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将上述所需材料(一式两份)于2009年3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处室。

(1)普通高中评价材料由各市教育局汇总,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秦伟河,电话号码:0771-5815169,电子邮件地址:qwh@gxedu.gov.cn。各市普通高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的材料,除填写推荐表外,还需用第三人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先进故事材料(附电子生活照),然后将推荐表、先进故事材料、电子照片同时发送至基础教育处。

(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估材料,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全区中等职业学校的评估材料由学校自行收集,报送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钟长武,电话:0771-5815175,邮箱:A1243F @ 163.com。

技工学校的评估材料由学校自行收集,报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联系人:李勇,电话:0771—5858788,电子邮箱:gxpj100@tom.com。

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除填写推荐表外,还需以第三人称写一篇约15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附电子生活照),然后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同时发送至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钟昌武。全区技校优秀学生推荐材料也按要求发给了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就业处李勇。

(三)中等师范学校的评估材料由学校自行收集,报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办公室。联系人:尚秀梅,电话号码:0771—5815206,电子邮箱:sf@gxedu.gov.cn。

(4)高校评估材料由各校汇总,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廖,联系电话:0771-5815117,邮箱:XCB1223 @ 126。

各单位在发送邮件时,应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单位三好学生推荐名单”。自治区教育厅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邮编:530021;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5号,邮编:530022。

各市教育局、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并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接受材料的,视为放弃。

该文件的内容和格式可在www.gxedu.gov.cn广西公众信息网教育厅“政策与通知”栏目查阅和下载。

附:1。全区优秀学生、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4 .全区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5.推荐列表和统计数据

/Upload/File/512/贵教思政[2009]3号附件2: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分配表_ 200902191127。文件

/上传/文件/512/3号附件3-附件4-附件5 _ 200902191128。文件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教育厅

2009年2月16日

附件1

全区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集体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海潮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教育部门纪检组组长

罗日新* *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成员: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厅思想李庆现。

行政主任

姚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张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长的

唐春生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何喜光,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广西招生考试院招办主任邓金生

李自治区高校工委宣传部、教育厅副厅长

思想政治处副处长,自治区高校共青团工作委员会书记

梁海龙* * *广西区委学校部团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