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在中学淹死了
宜宾中学高三学生小欣在长江中溺亡,一周后尸体被打捞上来。据报道,肖鑫跳河时,他的前男友就在旁边。他以为肖鑫只是去游泳了,直到肖鑫漂出10米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报警已经来不及了。
在肖鑫跳江之前,她写了一封信,信中她解释了自己想要结束生命的想法和原因:除了感受到学习的压力,还有情感因素。信里说我被前男友骚扰威胁,我记录了我被骚扰和?暂时妥协?相关流程。
肖鑫的母亲认为,虽然肖鑫没有写清楚?妥协?具体情况,但她认为前男友违背肖鑫的意愿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于是她将肖鑫的前男友告上法庭。但最终,警方决定不予立案。肖鑫的母亲对此感到困惑,并表示她将继续上诉。
那么肖鑫的前男友需要为她的溺水负责吗?我觉得没必要,因为危险是她自己造成的,前男友也尽到了帮助的义务,没有直接证据指向前男友。对此,我有以下看法:
第一,危险是她自己造成的。在警方的报告中,肖鑫的体内没有安定和其他药物,这意味着肖鑫跳河时是清醒的,而后果是什么是她可以预见的。因此,肖鑫制造了跳入河中淹死自己的危险。
第二,前男友尽到了帮助的义务。当前男友意识到肖鑫有危险时,他选择了报警,这是履行他的法律义务。
第三,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前男友肖鑫留下的那封信是肖鑫母亲上诉的原因,但信中说感情问题只是一部分原因,信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前男友导致或教唆肖鑫跳河。虽然残忍,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前男友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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