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汤种镇中小学学区划分详情

法律分析:汤种镇户籍学生就读公立学校的学区划分

Nave中学:中心社区(不含立新西街43号)、nave村、一村、东乡村、斗朗社区、茶角村、下陆村、马里村、四村、红枫社区、董波社区(107国道西)、鸿福花园、东点城、悦峰河畔豪庭(别墅)。

Nave实验中学:黄勇村、三永村、展翠村、冯冲村、袁家勇村、吴家永村、河田村、江南社区、李娇村、董波社区(107国道东)、华月名苑、丰丸大厦(万邦金汇)、聚义公馆(东城国际)、金堂阁、卓悦花园。

中心小学:中心社区(不含立新西街43号)、中心村、一村、董波社区、红枫社区、江南社区、鸿福花园、东点城、滨江豪庭(别墅)。

第二小学:斗朗社区、东乡村、下陆村、马里村、四村、南国雅苑、万都科苑、南国锦苑。

第三小学:三涌村、展崔村、冯冲村。

第四小学:袁家勇村、吴家永村、河田村、华月名苑、丰丸大厦(万邦金辉)、聚义公馆(东城国际)、悦峰河畔豪庭二期(北悦湾)、月湖花园、君逸花园、金堂阁、卓悦花园(浅水湾)。

茶滘小学:茶滘村、傅莹大厦、聚义花园、聚义名府、聚义公寓。

黄勇小学:黄勇村。

李娇小学:李娇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