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不同区怎么读书?
双交函[2065 438+04]74号
双流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2014
小学和初中:
为进一步做好成都市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免试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4]144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11]4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发[2014]5号)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完善科学、明确、便捷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和任务
2014: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进一步优化学校划片范围,清理各类学校不规范的招生方式和行为。全县实行小学新生入学和小升初网上信息采集。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招收特长生比例下降到10%。择校的初高中新生,毕业时不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政策。
2015:全县实行了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了就近入学。每所初中90%以上的招生是由就近入学方式决定的。特长生在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就读比例下降到8%,2016年下降到5%以下。
2017:每所初中95%以上的招生是由就近入学方式决定的。择校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私立学校通过考试选拔学生的行为已经被杜绝。
三、实施措施
(一)2014双流户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1.准入原则
2014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11]4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4号)县教育局根据生源和学校布局划定小学和初中招生范围 并由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根据学校划片范围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或随机划片入学。
2.学位课程
(1)各镇(街道)所在公办小学、初中(含初中)学位计划见2014年双流县中小学招生计划。
(2)棠湖中学等3所初中(含初中)的学位计划:棠湖中学录取新生4个班,160人(其中特长生10%);双流中学实验学校、棠湖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各录取新生4个班,180人(自主招生计划备案)。
3.新生的范围
(1)各镇(街道)公办小学、初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在本镇(街道)注册。
(2)双流中学实验学校、棠湖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接收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东升街道注册(自主招生除外);棠湖中学初中部接收的小学毕业生,户籍必须在东升街道。
4.信息采集
2014小学新生信息采集由双流县自主开发的小学新生网上申请服务平台进行,采集时间为6月9日至13。
2014小升初信息采集按照成都市教育局规定进入成都市小升初网络申请服务平台,信息采集时间为4月14-25。采集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信息时,一定要明确填写的是双流中学实验学校计划、棠湖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计划还是棠湖中学初中部计划(三选一)。
5.程度确定
(1)2014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划片录取的方式确定学位,由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2065 438+04年我县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学位分两批确定:
第一批:双流中学实验学校学位项目、棠湖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学位项目、棠湖中学初中部项目: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家长签字同意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计划的,在报名学生中随机派位确定名单;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学位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第二批:凡符合条件但未随机分配学位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局或当地政府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上一批次已确认学位的学生不能参与以后批次学位的安排。每批学位确定后,学生家长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初中报到注册。
6.工作要求
严格划线录取。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
杜绝非法招生。各公办学校不得提前和违规招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宣传、考试和测试;学生的《奥林匹克数学》等竞赛证书或等级证书不得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在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实施均衡班,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创新班”。
禁止择校收费。严禁收取择校费,严禁在指定单位以各种名义通知家长缴纳择校费。
严格的学籍管理。加强小学招生和初中招生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证,一证随人走”,为招生报名和随机派位提供基本保障。
(二)非双流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非双流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按照《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发[2014]2号)和《双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流县非双流户籍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31号、2013号)。
(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民办学校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4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有关具体安排的通知》(成教函〔2014〕67号)文件精神执行。
双流县教育局
2014 4月18日
双流县教育局办公室2014 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