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江西科技学院详细招生简章。
这是2010 * * *的招生简章,供你参考!
发布日期:2010 6月10作者:江西理工大学招生办
申请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我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报考高职院校“三校生”(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认可学历的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在我国定居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可在省属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
(3)下列人士不得登记: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高等院校在校生;
2.高中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毕业年度以欺骗手段报名,非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最近一年在全国统考中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替考或替考等行为的考生。,被认定为考试中严重作弊的;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6、高、中等职业院校招收未进入高中毕业阶段接受中等教育的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不得参加我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
签约雇用
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自主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特殊形式招生)必须参加报名。2010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日期:2009年6月65438+2月1日8: 00至2009年6月5438+5日18: 00。逾期不补,不换。
(2)报名地点:报考的考生须持户口簿到其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县(区)招考办报名。坚决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处理普通高中非法跨市跨县招生工作协调会纪要》的文件通知精神。中学违规跨市、县(区)招生的学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县(区)报名。民办中学仍执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三)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书和户口簿报名。考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是考生纸质档案的必要组成部分。
2.报名时,考生到县(区)招办领取考生号,用数码相机拍照,然后领取密码,登录江西教育网()浏览报名须知、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即可认可),填写报名表。未按要求报名,误填网报信息,填写错误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日期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更正网报信息。
3.今年的普通高考报名只分文史类和理工类两大类。
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类或理工科的同时报艺术类或体育类。同样报艺术或体育的考生,如果专业不合格,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但可以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科院校(专业)的录取。
4.“三校生”高等职业教育合并为一个学科门类,即“三校生高等职业教育”门类。报考“三校生”艺术类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艺术类或体育类。
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不能借考,因为我省使用的是自制的高考试卷。
本省市县(区)之间,无论什么情况,都要求考生回到户籍所在地。
6.县(区)招办负责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三校生高职”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区)招办会同县(区)招办、县教育局职业科或市教育局职业科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所有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好的考生报名表上签字。报名点确认时间为2009年6月65438+2月16日8时至6月17日18时。
(5)报名后,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含向教育部考试中心缴纳的经费)每科30元,同时报过艺术或体育的考生还应缴纳艺术或体育专业考试费。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集体报名,打印缴费通知书,凭通知书到江西省农业银行网点一次性缴费;个人报名后由县(区)招考办到农业银行网点领取;凡在2009年6月5438+2月65438+9月20日期间未缴费者,视为无效。
思想政治道德考试
思想政治品德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是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综合鉴定。被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处罚的考生,应当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的表现等详细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者加入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身体健康检查
1.凡报考高校的考生,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2.考生体检由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组织实施,必须在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非定点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3.报考军校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军校的体检和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军校。
4.江西省人民医院是普通高考的终审医院。
5、《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军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体检日期由县(区)征兵办公室向考生公布。
考试日期、要求和科目
1.高等学校招生文化全国统一考试日期为2010年6月7-8日。
2.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
3.文史类(含艺体类)专业考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考试;理工类(含艺术、体育)考生综合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满分都是150,文理综合各300,总分750。“三校生高职”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非听力)、计算机,各科满分150,总分600,与普通高考同时举行。每科分为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选择题试卷和非选择题试卷均在同一张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作答,答题区、草稿纸和试卷以外书写的答案无效。选择题用2B铅笔填写所选答案选项,非选择题用0.5mm中性黑色钢笔。
4.外语考试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语言。考生报名时可以选择一个。除英语外,其他语种没有答题卡的,按试卷要求作答。高等院校录取新生,除另有规定外,不限任何语言。
5.报考外语专业或需要进行外语口试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面试日期为2010三月底至四月初。由区、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安排。
6、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4月20日至30日,省内分批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进行。
7、报考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参加外省艺术类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凭县(区)招办出具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2010考务报告》进行报名。
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
艺术类:65438+2009年2月27日。地点集中在各区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音乐类:19年2月27日至2010年6月5日。地点在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青山湖校区)。
其他省份的艺术院校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日期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联系招生院校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和考试。
8、报考建筑学等专业的考生,须于6月2010日16时到县(区)招考办尝试徒手绘画。
9.符合体育优惠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成绩统一复试。2065 438+00-4月28日10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办办理手续,6月6日17到江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参加体育复试。
批改试卷并通知考生成绩
评卷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网上评卷由各分局集中进行。
考生成绩只通知自己,不公布。允许申请计分。考生于2010年6月23-24日申请阅卷,阅卷日期为6月25-26日。
大学申请
1、2010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本科(含外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提前志愿,考后自主招生院校网上志愿(6月10日8: 00至6月16日6:08);一、二、三及高职(专科)志愿考生在了解全省分数线、分数线、排名后(6月28日8: 00至7月2日18)进行网上填报。其中文史理工类一本、二本、三本,体育类二本、三本,美术类二本分批实施平行志愿。
2.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日期内在网上认真填写,提交确认的志愿不得更改。填报志愿以高考公布的各批次招生院校和专业为依据。
3.录取期间,各批次院校的缺额计划仍实行网上征集志愿。
4.为尊重考生意愿,充分体现高考志愿填报的严肃性,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院校;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录取”为由撤档。
记录
1,新生录取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
2.2010普通高校招生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录取。
3.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我省统一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确定,学校单独录取。
少年班招生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应为初中、高中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5年9月1后出生)。(中科大仅限1994后出生者)。录取方式:考生所在中学直接向招收少年班的院校发函报名。经相关高校同意后,考生持中学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到县(区)招办报名并参加网上报名。经招生部门审核合格者,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少年班考生由招生机构单独录取并通知录取。
招生纪律及相关规定
在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及家长要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六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阳光工程”。普通高校招生的各种信息都会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省、市、县(区)招办均有举报邮箱和电话,省高招办举报电话为0791-8675520、8675521(电话号码在录取期间另行公布)。所有入学考试工作人员(包括报名人员、监考人员、阅卷老师、计算机阅卷人员、高校招生人员等。)和参加政审、体检的干部或医生,必须执行回避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坚持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04年第102号令)严肃处理。教育部18)。在招生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