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

刘强,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辽宁省法库县人,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连理工大学化工系全日制化学工程硕士毕业,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大连。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辽宁省辽东河流域河长。

1983.08——1987.09,大连理工大学化工专业,工学学士;1987.09——1990.07,就读于大连理工大学化工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0.07——1994.05,任抚顺乙烯化工厂乙烯车间操作员、值长、技术员;1994.05——1994.12,任抚顺乙烯化工厂乙烯车间值班主任;1994.12——1995.05,抚顺乙烯化工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1995.05——1996.06,抚顺石化公司科技处副处长;1996.06 —— 1997 438+0,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厂长助理;1997 5438+0——1997.07,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三厂副厂长;1997.07——1998.11抚顺乙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经理

1998.11——1999.05,抚顺乙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理;1999.05——1999.10,抚顺石化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1999.10——1999.12,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1999.12——2006.5438+0.11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1.11——2002.03,任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抚顺市委常委、总经理、党委书记(2000年3月至2003年4月在东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博士生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05年3月至2008年2月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年2月—2013.01,任抚顺市委书记(其间:2008年9月—2009.05438+0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学习);2013.0438+0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中共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2月补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2月终止),辽宁省人大代表,中共十八大代表。

第十三、十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获得者。

2002年辽宁省十大杰出青年。2004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中国* * *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