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学校通信杯。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
(1)普通作品由各省提交,每个省限提交70部作品(小学组20部,初中组25部,高中组25部,其中“健康教育”主题动画作品5部)参加全国评比。
请在2011-18期间登录“电脑活动”网站,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刻录光盘,于2012(以邮戳为准)前提交至“电脑活动”组委会。
(2)以“校际交流”为主题的专题绘画和手机动漫作品,参赛学生可于2065年4月10至5月10通过“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3)“微博英语创作”上传方式详见《关于第十三届全国计算机制作活动的补充通知》。
二、鉴定方法
1.技术测试:包括资格审查、工程“形式定义”的审批、工程的安装和运行测试等。通过技术测试的作品提交专家评审,在2012年5月20日至6月60日期间,
在“电脑活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网络人气指数投票(包括互联网和短信投票;短信投票只收通讯费,不额外收信息费)。
2.专家评审:由特邀专家、省推荐评委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指标对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3.现场面试:2012暑假期间,以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夏令营的形式,组织部分入围作品作者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技术测试和现场答辩。
(1)技术测试:根据现场命题要求,作品作者在计算机上操作,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测试任务(小学、初中60分钟,高中120分钟)。
考点只提供电脑和物力,所需软件由学生提供(u盘)。
(2)现场答辩:通过技术测试的作者将在5分钟内对其作品进行演示和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
4.综合评审:赛事组委会综合审查评审结果,确定作品获奖等级。
三、奖项设置
(一)个人荣誉奖1。“选拔项目”是按照班级组和项目类别来划分的。
小学、初中一等奖8名,12二等奖,三等奖20名;高中组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
以“校际交流”为主题的专题绘画作品和以“我与校际交流”为主题的手机动漫作品,将参照其他“评选项目”分别进行评奖。
为配合“中国国际动画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将通过“计算机活动”进一步推进“动画教育实验基地”的建设及其动画人才培养。
注:为了体现获奖作品的水平,一等奖作品可以空缺,二等奖作品可以并列;作品获奖等级、并列、数量最终由“活动组委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和面试情况确定。
2.“竞赛项目”按班级组和项目类别分为一等奖2个(冠军、亚军),二等奖2个(第三名、第四名),三等奖4个(第五名至第八名)。
3 .为获奖作者(选手)导师颁发荣誉证书。(二)组织荣誉奖励
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活动和评奖情况,设立“最佳组织奖”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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