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台州路桥区招聘教师公告(31人)
为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路桥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守纪律,品行良好,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文化特长和技能。
(二)招聘岗位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31个(详见附件1.doc)。
2.岗位数和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的比例。岗位数达到65438人的,进行考试;岗位数未达到65438人的,相应减少岗位数或不举行考试(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岗位A或岗位B报名人数不足的,将减少的岗位数补足到相应学科岗位C)。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3月7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退回报名费。
(3)信息发布
1.招聘信息将在中国路桥网(网站)和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发布。
2.路桥区教育局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通知公告栏指定了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发布栏。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①3月6日:语文、数学、学前教育。
②3月7日:其他科目。
每天上午8: 30至11: 00,下午6: 30至14: 00
2.注册地点
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二中东),腾达路997号。
3.注册费
48元/人,***96元。
4.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2018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学业报告单(加盖学校公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毕业生需携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非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除外)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内编外教师学历需放宽至大专的,还应提供在职教师工作证明(附件2.doc)。
5.报名要求:本人如实填写路桥区教育局2065438+2008招聘教师报名表,现场录大头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领取准考证:4月2018,12(上午8:30-165438+下午0: 00,下午2:30-4:30)持本人身份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视为自动放弃。
7.联系电话:0576-89210976(区教育局人事监察处)。报名期间请咨询82903160(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一)笔试
笔试对象:所有考生
笔试时间:2018 4月14(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路桥中学
笔试科目:①教育基础知识②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基础教育知识30%,专业知识70%)。
(2)面试
采访对象:①体育、音乐、学前教育的考生要先进行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6)确定技能测试对象,再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折算后的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低分相同,就一起进。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进入面试。换算方法:满分100,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2其他学科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低分相同,就一起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于6月30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发布。请到区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公告栏查询。
面试内容:①备课;2试着说话;③回复
面试成绩:满分:100(按备课20%、试讲40%、答辩40%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就业
(一)进体检方法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的比例1: 1,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100分,60分以下者不进入体检,不予录用。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育、音乐、学前教育等学科按笔试、技能测试折算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其他科目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
2.末位岗位综合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该科目专业知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果还不确定,通过追加面试确定。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3)雇用和替换
1.体检合格者,应于8月31,2065438前将本人档案转移至路桥区教育局或路桥区人才交流中心。
2.体检合格者参加公开选调工作,未按时参加选调工作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号)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合格者,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4.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发现骗取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教师资格证作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新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顺延转正。延期后考核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辞退。
6.体检名单公布前,招聘岗位无论什么原因都不招人;体检名单公布、考察环节结束后,在此期间,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适宜聘用、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可能出现空缺。置换对象范围仅限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顶替人员的体检、考察和录用,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65438+200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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