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笔下的人物生活

彭明敏,1923年8月出生于台中市大甲区,祖籍台湾省高雄市。彭家五代前从福建迁到台湾省。从祖父开始,彭家都是台湾基督教长老会的成员。彭明敏父亲先在台中市大甲区行医18年,回高雄前拥有大量土地(当时约40吨)。彭明敏是家中最年长的,他的父亲彭清从台北医学院毕业后就一直在大甲行医。他的家庭有很深的基督教信仰。与长老会有长期良好的关系。

彭明敏从小就读于程健小学,然后进入高雄中学。但由于和教官发生冲突,他被转到了兵库县的关西学院。毕业后,他考上了第三所高等学校预科。彭明敏在第三学院时,沉迷于法国自由主义思潮,对研究法国文学很感兴趣。然而,在家人的要求下,我在东京帝国大学学习了政治学。

1944年,日本政府取消了原定的文科大学生缓征令,彭明敏本人在义务兵名单上;不愿为日本人服务的彭明敏去长崎投靠大哥。在前往长崎的途中,彭明敏因美军炸船而失去了左臂(后来终身安装了假肢)。彭明敏在长崎长兄家中疗伤的同时,彭明敏见证了8月9日美军向长崎投下原子弹的历史事件。日军战败后,彭明敏回到台湾省,进入台湾省立大学政治学系,1948毕业。在此期间,彭明敏经历了“二二八事件”,但“二二八事件”对彭明敏的父亲彭清的影响更为重大。当时参加了高雄市的“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随后彭的军队进入高雄市,杀害了处理委员会的参加人员,对产生了以下影响:

彭明敏从台大毕业后,先在第一银行工作,但因为不适应又回到台大当助教。之后,彭明敏出国深造,先获得麦吉尔大学硕士学位,后获得巴黎大学博士学位。彭明敏这一时期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空间法和国际法。开始有对立感:彭明敏回国后,成为台大政治系副教授。三十四岁晋升正教授,三十五岁成为台大政治系主任。他是战后台湾省立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正教授兼系主任。不久,他被任命为“国科会”讲座教授,台湾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1961年,彭明敏甚至被任命为联合国大会台湾省当局代表团顾问。但彭明敏也说,“官方对我表示更多信任的时候,就是我对整个政局疑虑加深的时候。在政府中,想法似乎是有分歧的。”彭明敏还阐述了他最独到的观点:

彭明敏与国立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研究生谢聪敏、中研院研究助理魏廷朝共同起草了《台湾省自救运动宣言》,主要内容是“绝对不能反攻大陆”,呼吁制定“新宪法”,建立负责任的“政府”,保障基本人权,实现真正的民主, 以及一个“新国家”的地位彭明敏等人决定将宣言邮寄给台湾省各界领导人,但在印刷中走漏消息后于9月20日1964被捕。 1965年2月,三人被正式起诉,彭明敏被判有期徒刑八年;由于其辩护人梁事先与国民政府协调,在彭明敏悔过政府并承诺不再搞台独的情况下,蒋介石赦免了彭明敏。(这一事实在彭明敏当时的辩解和政府文件中应该都有佐证。参见梁回忆录第168-175页《是非》。)但后来彭明敏的生活被间谍监视。这期间,美国密歇根大学也有意聘请彭明敏任教,但因国民党当局阻挠而未能成行。彭明敏在1969开始计划逃离台湾省。在朋友的帮助下,于1970+0逃往瑞典,后于1970年9月调入密歇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任研究员。1972年,彭明敏出任“台湾统独建国联盟”主席,但一年后辞职:1978年,彭明敏出任“台美协会”理事,并在次年“台湾关系法”立法程序的众议院公听会上作证;1981年,彭明敏等台裔美国人组成“台湾省民协”,多次要求美国政府向国民党当局施压,要求国民党解除实施多年的戒严;之后,彭明敏还长期担任“台湾省人民事务协会”会长。因为他坚持在海外宣扬台湾省“独立”的理念,被称为“台独教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