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一中校长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办学,认真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请示和汇报。

(三)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学习业务,注重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

(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做表率,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九)领导组织教育,动员全体职工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

(十)组织教学工作的领导,坚持教学为主的原则,全面安排,按国家规定开设全方位的课程,并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