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校政策2022对外地人有什么要求?

外省市学生报考北京市中小学,一般应由其父母(监护人)担任。

1,凭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学生在当地无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如该学生有常住户口所在地学籍的,还应持有学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其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

2、父母(监护人)在京居住或暂住证明等。,向学生暂住地的电影学校提出申请。

如果学校同意,你可以以借读生的身份进入学校。

一、入学资格审查材料:

1,父母持有本人在京就业材料;

2.实际居住地在北京的生活资料;

3.家庭户口本;

4.北京居住证。

二、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资格审查,然后进入入学程序。

1.对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区政府要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积极稳妥地进行义务教育全过程审核,切实维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

2.凡年满6周岁(8月316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要求就近入学。本市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有关规定在非户籍地区入学。各区教委要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为主的录取模式,加强部门联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录取资格。

3、本市在册小学毕业生按志愿分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初中人数的,就近报名。

法律依据:《北京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暂行办法》。

一、随父母来京的本市流动人口,年龄在6至15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以下简称流动儿童、少年),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户籍所在地具备监护条件的流动儿童、少年,应当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不具备监护条件,父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市、区(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工作。各级教育、公安、工商、劳动、物价、卫生、房管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各自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