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宝2015招聘协管员报名人数大概是多少?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协管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协管员主要分布在交警、安监、农业、卫生、畜牧、文化、环保、交通、住建等单位,83名协管员。工作分配和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目标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 1天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吴堡县户籍毕业生;

2.人事代理已在吴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3.结算时间和人事代理时间必须在2015 11 10月1(含)之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遗传病和传染病史;

3、热爱本职工作,有能力满足岗位要求,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能够履行正常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相关信息在吴堡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165438+10月17-165438+10月22日)

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政府公告栏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10月23日2015 118: 00至10月27日116: 00。

2.报名网站:吴堡县人民政府网。

3.初始注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对照招聘条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申请人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彩色照片(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报名考生须知》的提示进行。

(2)资格初审。组织相关人员对年龄、照片、学历、专业、户籍、仓储、报考岗位等进行网上初审。申请人中。资格初审通过者不能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18。

4.考试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10月29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65438+18时,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65438+2月7日至65438+2月11期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如在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吴堡县人社局0912-652112、0912-65101。

(三)考试

1.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组织。主要内容为《陕西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知识》;

2.考试时间:65438+2月65438+3月9: 30-11: 30。

考试地点:五堡中学

9: 00前考生进入考区。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经核对一致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只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答题所需的中性笔、2B铅笔、橡皮由考场提供。严禁携带手机、手表、首饰、钥匙、文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试评卷: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评卷,由NPC代表、CPPCC委员、考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监督,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确定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岗位,按照1: 1的比例,按各岗位考试成绩确定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果最后成绩并列,则全部确定为候选人。

(五)资格复审(65438+2月17—65438+2月18)凡进入聘用范围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人事代理卡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县人社局、监察局等部门承担。复审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进入体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取消资格。

(6)体检(65438+2月2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在县医院,指定项目检查。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7)政审(65438+2月22日)

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

(8)员额替换

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上述步骤重新确定人选。

(九)宣传(65438+2月24日-65438+2月27日)

拟聘用人员经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四天。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出现空缺职位,一律不予顶替。

(十)就业(65438+2月28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就业管理

(一)受聘人员从事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于临时聘用。鼓励员工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工作。

(2)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受聘人员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动词 (verb的缩写)薪资:

(一)受聘人员的工资由县财政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月发放,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其中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劳务派遣机构经各用工单位考核后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不及物动词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招聘的顺利组织实施,特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吕;副组长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穆、县监察局局长;且成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等单位调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尚,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