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四中学生会信息
蕲春四中学生会是学校实行自治管理的组织。学生会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在学校实行自主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自愿为师生服务;二是培养学生干部,让学生会成员通过参与日常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学生会由学校政教处直接管理。学生会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目前学生会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主席团(主席和副主席,常委主席和副主席),卫生部,纪检部,生活部,学习部,宣传部,住宿部,女生部,旗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范围和规范。
学生会的宗旨:公平、公正、公开。
学生会要求:态度端正,注重形象,身份明确。
蕲春四中位于贝奇重镇张榜镇,创建于1956。是贝奇山区唯一的县级高中,黄冈市市级示范性高中。
校园占地100亩,建筑面积35800平方米。现有37个教学班,学生近2500人,教职工150多人。拥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40余人,其中中青年教师占90%,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拥有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汪金权为代表,扎根山区,爱岗敬业,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学校坚持“服务山区,精益求精,务实致远”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人才。近年来,学校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资源不断优化,办学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努力打造湖北省农村品牌高中,是学生学习的理想场所,是人才成长的摇篮。
学生会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干部队伍。
学生会内部纪律直接关系到学生会的声誉和形象,关系到学生会的切身利益。为了把学生会工作管理得更上一层楼,在学生会其他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纪律监督标准》。
纪检组全权负责执行,其他个人和组织无权干涉其工作开展。所有学生会干部都会跟随,密切配合。
1,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学生会成员批评教育警告处分,扣10分。情节严重者名单将提交常委会作最后处理。
2.如果学生会成员参与赌博、抽烟、喝酒、盗窃他人财物、谈恋爱等。,且纪检组调查后情况属实的,将名单移交常委会最终处理,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纪律处分。
3、学生会成员不尊重教师,或与班长及其他同学发生矛盾、纠纷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或严重警告,并给予5分。4.学生会成员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制止,能处理而未处理或未及时报告的,经调查后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或严重警告处分,扣5分。
5、学生会成员在值日或其他时间言行有损学生会整体形象,在值日过程中,有哪些徇私舞弊、包庇班级或同学的行为,经调查,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和处分,并扣5-10分。
6.学生会成员严重违反学生会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给予警告或辞退,考评扣5分。
7、在开会过程中,不按时守纪律,乱翻别人的东西,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将被批评处罚,并在考评中扣5分。
8.凡违反学校、学生会、班级管理相关规定的学生会成员、干部,一律视为违纪,酌情扣分。
9、纪检监察组成员和干部,如有违反上述纪律的,将加倍扣分。
10,纪检组成员干部如果泄露队内事务,将被清除出队,学生会开。
注:惩戒小组必须坚持学生会常委会的领导,查处信息须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常委会主席、副主席签字后方能生效,否则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