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区别
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区别是:性质不同,评价对象不同,基本条件不同。高级教师是指省、市、县(市、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教研人员和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优秀中小学教师而专门设计的一种高级职称。
1.特级教师不是一系列教师职称,而是一种荣誉称号。也就是说,不可能每个老师都评选特级教师,特级教师不属于教师正常晋升,属于荣誉称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与教师工资不挂钩,特级教师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特级教师的评定要求教师要有好的理念,只要教师具有中小学(高中以下)高级职称,在某一地区教育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教育教学能力比较显著,就有机会被评为特级教师。虽然指标不多,但相对来说比评高级教师容易。
3.专业和高级教师很少。正高级教师指标由人事社会保障部制定并下发到各省市,总量控制。全国只有3604名教师,广东省指标不超过300个。一个名额真的要几千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