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2018

#小升初#简介小升初频道从湘潭市教育局获悉,2018年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如下:

所有教育团体和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8秋季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湘潭市教育局2018秋季湘潭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精神,制定《岳塘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岳塘区2018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岳塘区教育局

2018五月16

附件

岳塘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201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领导机构

(一)成立岳塘区2018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子安

副组长:温敏尔

成员:张、蒋高淳、

教育局办公室、教育股、财务股、审计和监督股、政府监督办公室负责人和学校校长。

岳塘区教育局教育股设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股股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招生日常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机构,领导、组织、协调本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单位室和学校的职责

1.办公室: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

2.教育单位:负责制定全区招生计划;组织和监督招生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要求,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查处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参与招生行为。

3.理财规划股票:制定招生计划。

4.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执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

5.审计监察室:负责监督各部门和中小学履行招生职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各校:负责制定本校招生工作计划,牵头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实地审核,登记整理,发放录取通知书,分流已超学位报名的适龄儿童。

三。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教育发展规划、生源情况和办学条件,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附件1),确保全区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招生办法

(一)合理划定招生区域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免费入学的原则,按照村组、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招生服务范围。近三年内(9月15、201后)新建房产未在服务区内学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服务区内学校学位不足时,原则上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分给周边有学位空缺的学校。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要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生、招生服务范围社区、村组、街道、媒体公布。

(2)规范录取程序。

坚持“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学生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件到拟入学学校注册。各学校须于6月8日前将《招生简章》草案交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招生简章》必须包括开设计划、新生入学材料要求、报到时间和地点、学区范围、学生排序等内容。(民办小学发布的《招生简章》不包括学区范围和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流程。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将在学校门口、已履行义务教育配套责任的楼盘小区物业管理处、学校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醒目位置予以公告。6月28日前,各小学将新生报名材料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抽查部分原件)。7月下旬,区教育局教育股反馈新生报名材料审核意见后,各小学即可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8月15日前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送给其父母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

1,小学新生。小学新生需查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31,2065438年8月前年满6周岁的,以适龄儿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依法入学。各区公办小学应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服务区内“不动产户口一致”的优先原则,在指定学区内按以下五类学生,依次入学,直至学满为止(服务区学额不足的,由服务区学校通知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承担招生。见附件2)。当某一序列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通过抽签确定报名人数,该序列剩余的报名适龄儿童由报名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通知到区教育局确定的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公办学校的寄宿制班原则上不招收岳塘区以外的学生,民办小学按照五类招收所有岳塘区的学生。

(1)有房子的房子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岳塘城镇户口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实际居住在房产所在地,登记排名以房屋产权证为准(优先)。②适龄儿童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中心城区有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学校入户调查后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进行登记排序(第一类第二序列)。

(2)无房户(第一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直属于岳塘中心城。他们的父母在湘潭岳塘市工作,但没有房产。事实上,他们一直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住在一起,情况已经得到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的核实。以* * * *的房产证为依据进行登记和整理。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直属于岳塘中心城,父母在岳塘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上,他们一直在租住单位管理自己的产权,直接管理公房或经济适用房等。经过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核实后,以租住房屋为基础进行登记和排序。③适龄子女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的工作调动、部队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在湘潭工作。同时,他们的户籍已经迁到岳塘区但没有房产。经学校入户调查,房产部门统一核实,情况属实,以现出租屋为依据进行登记整理。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湘潭市购买房屋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未迁入房产所在地的,以房产所有权证为依据进行登记和排序。

(4)无房户(第二种情况)

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迁入岳塘城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岳塘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过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核实后,以现出租屋为依据进行登记整理。

(5)无房无户

在岳塘城区工作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提交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子女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本区居住证及湘潭市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以现租房为基础进行登记排序。

2、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公办初中招生采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必须在划分的区域内招生,公办初中除寄宿班外,必须在划分的区域内招生。公办初中原则上不招收岳塘区以外的学生。公办初中新生需审核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或居住证)作为入学依据。小学毕业生子女、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回湘潭初中就读市区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0至6月20日。服务范围将于5月下旬公示。公办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10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当某区属公办初中学位不足时,根据该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及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不动产户口一致”的优先原则,参照指定学区内小学五类学生,进行报名排序入学,直至满员(如服务区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录取, 注册学校将通知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承担招生学校注册工作,见附件2)。

3.从区外民办初中招收新生。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民办初中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全额招生”的方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为民办学校发放注册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登记,实行“一人一证,证随人走”。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学生人数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不予注册。民办初中应当优先接收拟就读民办学校的本地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希望进入私立初中的学生可以在私立学校的网站上提交申请表或在学校注册。每位学生报考1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日至6月1日。民办初中通过查阅学生成长记录,公平确定录取对象。录取时间为6月10至20。录取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将于7月4日前将录取花名册报送岳塘区教育局教育股和市局基础教育科。

4.搬到城市上学的孩子。认真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潭[2065 438+06]1号),开辟农民工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即“小学新生入学”条款中的3-5序列入学),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按照相对就近免试的原则,安排季翔教育集团小学校区、季翔教育集团夏虹校区、育才教育集团清水校区、帕金学校、滴水学校、岗三教育集团和平学校校区、竹埠学校、郑江学校、青山学校、蒋斌学校,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基本做到一到校就安排入学。确保农民工子女和其他常住人口享有在城市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在职证明(个体经营者可以用工商税务证明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学的除外)等相关材料, 并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5.免试学、学得慢的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批准,我局教育股审核,可免试或休学。重度残疾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入学。

6.特长生录取。本地区有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湘潭市特殊教育学校。鼓励能够适应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可以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可向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通过派老师上门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学籍另行安排)。

7.严格控制班级规模。严格执行标准班额,小学每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

8.湘潭市高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照市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文件要求,落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

9.教育组的招生是分组进行的。我区四大教育集团以本部和分校区的服务范围为集团招生范围。教育集团制定统一的集团招生计划,报招生办批准。集团要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报名手续,统一集团教师配备,统筹集团内部班级(保留集团学校组织机构代码)。

10,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流程。制定计划→审批计划和招生简章→发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报名(网上或现场)→集中审核新生信息→入户现场检查→分批审批公示→汇总上报审批(按录取类型分批报名)→申请报名。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工作纪律要求

1,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改变计划。

2.学校采取切片招生,按学生分类排序,按招生流程步骤招生。

3、学校应邀请辖区派出所参与核查,集中办公,并审核新生入学信息。

4.各学校要根据本工作意见及相关附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相应的招生实施办法,于2018年6月8日前报我局审核后实施。

5.为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和严肃性,凡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招生,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今年,招生执行情况将被列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六,招生禁令

1.禁止招收未成年新生;

2.严禁未经申请批准提前启动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未经申请批准提前招生和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录取;

3.严禁挂学籍;

4.严禁在招生中弄虚作假;

5.严禁买卖学生、收取招生回扣、提供毕业生信息、提前开学、组织毕业生参加招生学校各种活动;

6.严禁以各种借口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入学考试(面试)、分班考试(面试)、新生入学考试(面试),委托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招生;

7.严禁招生与录取挂钩;

8.严禁拒绝服务范围内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5556838755568386

附件:

1、岳塘区2018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学位)表

2.岳塘区中小学划定的义务教育服务区名单

3、岳塘区2018中小学秋季招生时间表。

4、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表

5、学校2018年秋季入学顺序登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