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质量低,特别是双语教育质量和数量低的问题
1.正确认识双语教育的形势。自2004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的决定》发布以来,我区双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双语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双语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双语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双语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到2011年9月,接受学前、小学、中学双语教育,参加人民汉语考试的少数民族学生达到1408400人,占学前、小学、中学少数民族学生的55%。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双语教育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双语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双语教育教学管理不到位,双语教师教学行为不规范,双语教育质量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双语教育质量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既会说汉语又会说汉语的人才的需求,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双语教育的需求,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双语教育的重中之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认真负责地抓好双语教育质量。
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双语教育。
2.科学制定双语教育发展规划。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双语教育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推进原则,科学制定地方双语教育发展规划。要科学确定双语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统筹考虑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条件保障能力。既要积极主动,不等于拖延,又要实事求是,不急于求成,把握好节奏,安排好衔接,确保双语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我们要严格按照既定计划的目标和步骤,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双语教育。
3.双语教学模式的合理选择。中小学双语教育分为两种教学模式:模式1,小学语文、数学、科学和信息技术,初中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高中语文、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其他课程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模式二,所有课程均以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开设民族语言课程;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学校,可以用本民族语言教授体育、音乐和艺术课程。
对接受过学前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小学、城市和县城学校一般采用模式2实施双语教育,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采用模式1实施双语教育;农村学校可根据双语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采用模式1或模式2。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双语教学模式,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县、市、区作为双语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城乡差异,以及师资、管理水平、办学条件、社会环境、模式衔接等诸多因素和要求,做好双语教学模式的审批工作,因地制宜、有序有效推进,避免按行政区划搞“一刀切”。
4.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教学。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教学是推进双语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坚持中民并举、民教并重的原则,加强民族汉语课程教学。制定双语班民族语言课程标准,科学设置教学目标、开课和下课,配备足够的教师,保证少数民族学生民族语言学习能力的提高。充分发挥评价对提高民族汉语教学质量的导向作用,坚持把民族汉语作为少数民族双语学生中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的必修科目。我们高度重视双语教学模式下母语教学课程的管理和建设,努力实现母语教学和汉语教学课程的“四个一”,即一个体系、一个管理、一视同仁,切实提高母语教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在有大量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教学学校中,应进行开设民族汉语课程的实验,并探索实现汉语教学学校汉语与人民并重的目标的方法和途径。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同时在初始年级预留以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主教学的教学班,供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
第三,加强日常管理,规范办学和教学行为,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5.严格控制中小学班级。学校开设双语班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班额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的规定。小学每班40-45人,初中每班45-50人。要科学合理设置班额,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大班额问题,逐步实现按标准班额教学。
6.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自治区《义务教育双语教育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双语教育课程方案》等文件要求,开设课程,课时充实。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增减双语教学的课程数量和课时。
7.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有效落实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确保学生学业水平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
8.规范课堂教学语言和教材的使用。严格遵循双语教学两种模式对教学语言的规定,规范课堂教学语言和教材的使用。凡明确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课程,都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要教学语言,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国家或自治区认可的汉语教材;在学生理解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讲解,但课堂上使用民族通用语言的比例不低于85%。凡要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课程,应以相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主要教学语言,选用新疆教育出版社和自治区认可的其他民间教材;少数民族语言在课堂上的使用率不得低于85%。模式1授课的班级,汉语课程原则上使用新疆教育出版社《汉语》(双语班使用)教材;模式二授课的班级,语文(汉语)课程原则上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语文教材。
9.严格的教学常规管理。要建立健全与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审批、听课检查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教学的各个环节做出量化、规范化的要求。
教师应从规范教学行为入手,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在备课中,教师要研究课程标准,根据课程标准制定教案,确定教学的基本内容。要合理使用教材,有效整合教学资源。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差异,科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和进度。
课堂上,教师要着力构建和实施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积极探索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充满课堂活力的教学方法。要合理安排教学环节,增强教学内容呈现的逻辑性、教学环节过渡的衔接性、教学语言表达和媒体演示的合理性。要保证适当的课堂教学信息容量、课堂训练内容和强度,提高双语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在作业和辅导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差异精心选择和设计作业,而不应盲目地从补充教材中指定作业或通过简单地回答答案来批改作业。要保证适量的作业,及时批改,及时反馈,保证学生的课外学习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和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做好农村中小学生课后辅导工作,努力解决学生在校学习困难。
在检测评价过程中,要注意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及时分析评价结果,找出教与学中的不足,提出意见和辅导。
四、加强双语教育的研究和指导,促进双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0.加强双语教育的研究工作。积极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关注和研究新疆双语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实验研究和制度创新研究。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应突出双语教育质量的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双语教育研究。充分发挥自治区双语教育研究会和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整合全区双语教育研究资源,深入开展双语教育研究,为双语教育管理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双语教育学术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出建议。办好《双语教育研究》等期刊,完善双语教育研究成果交流学习平台。
11.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加强双语教研团队建设。各级教研机构要加强对现有教研队伍的培养和完善,增强教研人员的双语教学指导能力,建设适应自治区双语教育发展的教研队伍。要严格规范教研人员资格标准和选拔任用管理,优先聘用具有双语教学指导能力的教育工作者进入教研队伍。各级教研人员要树立为双语教育、为小学、为教师服务的思想,重视双语课堂教学实践,经常深入中小学开展讲座、评课和组织教学研讨,帮助双语教师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改进教学策略和方法。自治区、地、县教研人员每学期到基层听课、评课的时间分别不得少于40学时、60学时、80学时。
12.加强校本教研工作。要把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素质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校本教研的各项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要深入研究课堂教学,加强对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资源、课程评价的研究。要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研究与实践,充分挖掘传统教学方法的积极因素,学习、吸收和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理论,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学校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和熟悉课堂教学,努力成为研究和提高双语课堂教学质量的带头人和示范者。
13.加强双语课堂教学指导。自治区继续开展中小学双语课堂教学指导活动,组织优秀教师、教研员和专家到边远地区讲学,培训基层教师。继续开展远程同步示范课活动,以远程教育的方式为教师提供高质量的观摩课和示范课。各县、市、区也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双语教学指导活动,为基层教师提供有力帮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第五,加快双语教材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14.加强双语教材建设。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组织专家自主开发编写符合中小学双语教育要求的各类教材,特别是汉语、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开发。要进一步修订现有双语教材,逐步完善从小学到高中的双语教材体系。加强对教师学习和使用课程标准、教材及相关教学资源的培训,使教师尽快熟悉、理解和使用课程标准和教材。
15.大力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实施《新疆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规划》,努力改善双语班信息技术基础条件。加强远程教育应用,充分发挥优质教学资源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凡因条件限制未能完成课程的学校,要依托“班班通”工程,通过远程教育完成国家课程,达到规定课时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远程教育教室(包括光盘播放教室、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效率,保证每套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大力推进光盘教学在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普及。全面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管理和课程教学,服务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采取自主开发、翻译、引进、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加快双语远程教学资源和双语教师远程培训资源建设。积极开展双语教师课件、教案、软件等竞赛活动,在营造远程教育浓厚氛围的同时,遴选优质教育资源供教师学习使用。
六、完善师资培养培训,建设一支适应双语教学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6.拓宽双语教师的补充渠道。根据推进新疆双语教育的需求,稳步实施双语教师特岗计划。扩大区域内外教师支教和大学生实习支教规模,缓解当前小学双语教师短缺问题。
17.改革师范院校的培养模式。师范院校要进一步明确服务农村基础教育的宗旨,扩大双语教师培养规模。扩大“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为偏远农村牧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双语教师。我们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以培养双语教学能力为重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教师培养模式,以适应双语教育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课程,完善大学生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师范生对双语教学的适应能力。积极开展师范院校汉语和少数民族学生混合班,鼓励少数民族师范生分班学习,加强母语为汉语的师范生少数民族语言课程学习。加强师范生培养过程管理,将“强化考核”与“过程淘汰”相结合,以评价为导向,促进师范生政治素质、双语水平、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的全面发展。
18.切实提高双语教师的培养质量。根据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大双语教师职后培训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规划培训任务,采取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培训、地州普遍培训和省市支援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开展双语教师培训。加强学员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培训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质量监控体系。深化培训教学改革,坚持小班教学,加大汉语口语培训力度,突出学科教材培训,加强教学实践和练习,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完善双语教学校本培训体系,让双语教师在实践中成长。完善评估指标和督导机制,加强双语教师培训效果的评估和督导。充分调动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建立健全激发参训人员学习积极性的保障体系,将参训人员的培训效果与其岗位、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考核奖励挂钩。
19.加强双语教师的管理。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师专业标准,促进双语教师专业发展。规范教师资格认定,防止不符合教学条件的社会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新聘任的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双语教师(MHK)应达到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标准。即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语文教师为4 B级及以上,非语文教师为3 A级及以上;初中和小学的语文老师是A级及以上,非语文老师是B级及以上。同时,国家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所教科目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教学能力也应达到相应的水平。少数民族教师应当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能力;母语为汉语的双语教师也应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以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加强双语教师动态管理,建立双语教师实名登记制度信息库,建立双语教师教学能力定期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绩效工资、考评奖励挂钩。加强双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双语骨干教师培养和管理机制。定期组织优秀双语教师的评优活动,并给予奖励。
七、加强双语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促进双语教育科学发展。
20.完善少数民族双语学生招生制度。根据双语教育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初中班考试政策,在高中班考试、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毕业考试和高考中,研究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考试模式和招生办法,突出对双语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查,引导双语教育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21.加强双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完善双语教育质量监控机构,建立覆盖全疆的双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教育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协调新疆内外相关高校、科研单位和质量监测机构,组织开展双语教育质量监测。逐步扩大中小学双语教育质量监控的规模和课程类别。建立双语监测定期报告制度,提出改进双语教学的建议。
22.完善双语教学评估的监督机制。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双语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组织中小学双语班开展评估工作。在学校自评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要定期对中小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双语教学工作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可以促进学校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教学管理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对在推进双语教育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区、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3.开发和推广语言测试工具。2012完成汉语水平考试(HSK)向中国少数民族水平考试(MHK)的过渡。适时引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其他测试手段,检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效果。开发和推广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检测工具,促进少数民族语言学习水平的提高。
八、建立和完善双语教育管理机制,营造推进双语教育的良好氛围。
24 .加强对双语教育质量建设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提高当地双语教育质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重视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双语教育质量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管领导要担负起质量建设的直接责任,抓好教育质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督导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双语教育质量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双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校长是双语教育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5.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坚持德育先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为重点,在公民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三离”、“四认同”教育,坚决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完善德育评价,不断提高德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新疆地域特色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紧密结合我校双语教育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校风、教风、学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相互欣赏、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的文化理念,积极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为推进双语教育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