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中学2017高考

四川高考七类考生可以加分。

入院护理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边疆地区、沙漠地区县(市)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 国家划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海岛,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殊海岛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飞行或者停飞不满1年或者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在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达到相关院校投档线的,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达到相关院校上线的,应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加10分。

5.2065438+65438 2005年+65438 10月+0,获得以下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今年高中毕业生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③全国高中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高中毕业生在中国科协、教育部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日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重大国际体育竞赛中获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体育竞赛单项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项目仅限于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被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被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被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考生;

(7)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加分的考生。

符合上述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定级分数线的,向学校备案,进行学校的考试和备案。

6.以下考生,经加分后达到学校定级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1)甘孜、阿坝、凉山、峨边、马边、米易、延边、石棉、北川、平武、汉源、宝兴、兴文、宣汉、叙永县、谷林、筠连、珙县、屏山县、荥经。汉族考生报考本批次院校获得10分,其他院校获得25分。

(2)攀枝花市东、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批次院校将获得10分,其他院校25分;报考本批次院校的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高校录取时加5分,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在其他高校录取时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超过20分的项目原则上仅适用于四川高校招生。省外高校在四川招生时,学校认可上述我省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按我省政策加分,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学校明确认定的加分上限为20分的,备案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团结、促进人才培养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分数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7.在教育部主办或联合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高职院校考核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到相关高职院校。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5月20日前报名参加高考,并向相关高职院校提交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本科院校报考,由学校组织考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后,高校考试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进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示。未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