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有哪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1.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被管理员发现盗用他人账号上网,被踢出网吧。

65438+2005年10月4日2005年6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两名不明身份的男青年到网吧发泄对被开除网吧的愤怒。到网吧后,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并将另一名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报后,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2.11人团伙驾车抢劫30余次,一审获刑。

9日,由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海威等11团伙成员一审成功:11团伙成员分别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朱海威、李鹏、李光华等11被告自称十一罗汉。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飞车抢夺30余次,涉及我省10多个县市。

去年3月23日,该团伙成员杨利伟伙同李鹏、朱子扬在济源市作案时,杨利伟被群众当场制服。警察追踪线索,逮捕了该团伙的其他成员。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中牟县公安局管辖,后由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涉案人员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654.38+0.6万余元。

根据案件特点,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使该案11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退还挥霍的赃款赃物。

3.我因为一句话杀了我的搭档。

五常市拉林镇北银河汽车修理部有员工甄某和孙谋两人。镇某学习非常努力,以过硬的技术赢得了老板的赏识。孙后来居上,向甄学习。今年4月29日,甄和孙被气焊在一起。因为钢板很烫,孙把它扔在了地上。甄唤孙:“持1孙新生不满,怀恨在心,欲杀甄。

5月3日晚,孙搭车回武昌安家镇舅舅家。他舅舅睡着后,步行9公里回到修理部,用铁锤将睡梦中的甄打死。然后,骑上老板的自行车,扔到地上,回舅舅家继续睡觉。

一大早,他让父亲带他回修理部。他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带领派出所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不知道是谁把自行车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案件很快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容易冲动,常因言语争吵,导致暴力斗殴或杀人。)

4.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陈,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张,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5.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某中学14岁的、大伟(均为化名)各持一把匕首,逃至昆明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入杨家。趁着主妇王转身拿伞的时候,上来一把抓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住嘴,把王拖进卧室。

见王没死,便从王家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朝王的脖子上砍去,直到把他杀死。他们还抢了王仅有的7元钱。他们把尸体抬到他们事先看好的楼顶,藏了起来。他们回到房间后,用水冲洗了血迹后逃走了。三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将犯罪嫌疑人支队和大伟抓获。

这起命案的起因是,超脱悄悄爱上了15岁的同班女生杨。杨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女儿,王某也多次劝离。于是超然以为王故意阻止他与杨约会,便萌生了杀死王后继续与杨恋爱的念头。

扩展数据: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承担犯罪的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上但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承担八种以上严重犯罪的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一切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一部分未成年人,关押在少年拘留所。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犯罪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是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给予从宽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基准刑减少30%-60%。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基准刑减少10%-50%。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青少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