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0“梦想工程”招生简章

我校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2020年,我们将继续实施“梦想工程”招收优秀农村学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热爱世界、人格健全、品学兼优”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和原则

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北京大学“梦想工程”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招生办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0年“梦想工程”招生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将质量放在数量之前。

二、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地区农村户籍,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

3.本人连续3年在户口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0年北大“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批准的高校专项计划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部门名称

招生专业名称

元培学院

理科实验班/文科实验班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课

物理学院

物理课

天文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脑课

电子信息

工学院

工程实验课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

地质课

地球物理课

心理和认知科学学院

心理学课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课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国语言文学

历史系

历史课

考古与文化研究所

考古学

社会学系

社会学课

哲学系

哲学课

国际研究学院

国际政治

经济研究所

经济学范畴

光华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法学院

法律科学

政府学院

公共管理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艺术学院

人文学科的试验班

外语学院

英语

四、报名方式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报名,填写各项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扫描报名

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站:/gxzxbm(登录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组织、专家推荐材料扫描件时,应确保电子文档清晰可读。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在网上填写并上传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审和评审。

2.初审名单公示: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20年“梦想工程”招生考试资格。

3.考试时间:2020年7月12-13(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中通知为准)。

4.合格考生名单公示:被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按我校认可的成绩录取。

六、对合格考生的考核办法和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审和评审。通过考试的人将获得资格。考试将分为笔试和面试。最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参考初试测评结果和体能测试结论,综合评定选拔“梦想工程”合格人选名单。获得北大“筑梦计划”资格的考生,具体减分幅度由北大招生委员会确定。在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公示结果最终确定为准。

七。重要议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24:00。

2.初步公示:2020年6月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3.考试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试通知。

4.考试时间:2020年7月12-13(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中通知为准)。

5.考试成绩公布:2020年7月22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和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7.录取时间:以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大“梦想工程”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全过程录像。

2.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被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经过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上详细公示。

4.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九。补充条款

1.考生的申请材料要清晰、真实、完整。如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北大“梦想工程”招生报名和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梦想工程”入学考试有困难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申请助学金。

4.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可能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本《指南》由北京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X.联系信息

北京大学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北京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871

联系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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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招生办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