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2015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共招录314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56名,县(市、区)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65438名。此外,还有23个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与委托管理相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通则。
一、报考条件和考生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之间出生)。2015(非在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优秀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五)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专业岗位(不含司法警察、法医等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教育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等学校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认可的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籍贯(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职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符合政策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两地居住、符合随军随调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本市及所辖县、市、区);
4.聘期内,我省选调大学生村官;
5.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满2年以上未通过考核的;
6.凡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列入“1。申请条件和候选人"并申请相应的职位。
除不受户籍或籍贯限制者外,申请人应为江苏省户籍(学生)。
(十)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聘对象为:在我市就业满3年并经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工作的省内人员;
(十一)面向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代码“94”——“96”),应聘人员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派,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江苏生源外省选调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入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省份选拔大学生村官;经我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遴选,在农村基层(社区)服务满3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十二)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党委书记(主任)一职(职位代码为“98”),招聘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内表现良好、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不含大学生村官)党委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工作努力,得到群众认可。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出具相应证明。
2012+10月1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公众参与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公众参与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不得报考录用,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中的职务。
二、考试单位、职位、类别和具体条件。
您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看扬州2015考试公务员及参编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市党建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本市人事考试网
2015下载本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2015本市地税系统职位简介。xls→→→→→→→
2015本市地方统计系统职位简介。xls→→→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根据本市人事考试网站上的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注册和照片上传时间:
2015 2月6日09:00-2月12、16:00;
资格预审时间:
2月6日09:00 2015-65438 2月3日16:00;
付款时间:
2月6日2015,09:00-2月14,16:00。
报名网站:本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只有通过初审,缴纳费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线支付相关费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片,即35×45 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招录机关(部门及下属单位,下同)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全省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通过初审或资格未通过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职位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失败时,能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区域,就近参加笔试。
4.考试比例为3: 1。报名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核减该职位的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且通过职位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间为2月6日9: 00-16: 00。
5.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江苏省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本简章等文件,以便了解具体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准确选择职位。对于本简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于2005年2月15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和截止时间计算,报考人员相关年限均为2065438+2005年8月31日)及之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缴费,参加笔试。2065438+2005年3月23-24日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笔试所在考试机构(扬州市:白象路6号,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7.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及时缴纳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注册将被视为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者登录网站(扬州: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是:2015三月17 -21。
(四)资格预审
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入场资格的初审;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市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应当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机构应当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对于不完整或需要申请人补充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审核机构应及时下载留存考生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对资格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公共* * *科目笔试
(1)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甲、乙、丙三类:
A类:公共事务基础知识(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及应用;
B类:公共事务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C类:公共事务基础知识(C)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
考试范围详见江苏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和安排
时间:2065 438+200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事务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甲、乙、丙)
14:30-17:00“神轮”
报考人员应持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面试人选的确定和报考资格的复审
(一)确定面试人选
公共* * *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相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比例小于此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职位之间没有调动。
(2)考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前,报考者尤其是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要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接到体检通知时提交;不能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出示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试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直至公布面试名单。
考试资格复审按照资格初审职责分工的要求和《江苏省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
各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及时。
六、面试及相关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没有合格线,但未能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即合格。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果。
(二)相关岗位专业科目考试
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2职位的考生,面试前必须进行口试。口试以听说为主,百分制。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此外,扬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01、02岗位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35%,占专业科目(口试)成绩的15%,占面试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七、体检和检查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相应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从高到低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员。招录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市机关招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组织实施;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计划空缺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八。宣传
考察(政审)合格者,由招聘审批机关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就业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的材料按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录用问题,发现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就业后放弃就业资格的,不予递补。
2065438+2005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原件及复印件。被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被录用人员给予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级。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有关规定的,取消录用,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65〕14号)精神和我省有关规定,为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从2015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X.其他事项
(一)本章所称“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括本项。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省2015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编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XI。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考试纪律,严格公正性,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纪委(监察局)0514-8786966、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87866380、扬州市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0978252。
十二、本通则及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考试工作委托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65438+2005年2月3日
如有疑问,请向中国公立教育企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