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处分条例和细则
2010-05-13 15:00阅读量:2073
玉米田
博主很神秘,什么都没留下~
密切注意
《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作出公正的处分,可以督促学生改正错误,促进学校文明建设,营造严明纪律的校风。第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纪。一经查出,责成班主任根据其违纪情况进行点名批评、书面检查、班会检讨。1.上课或自习迟到或早退一次者。2.早操(课间)拖拖拉拉,迟到操场或不规律做操一次。3、做眼保健操不认真一次。4.午休、晚休期间违反宿舍相关规定一次者。5、未经允许,无故不交作业一次或不参加阶段性小测验一次。6、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员工活动场所一次。7.那些提前买米或者买米不排队一次的。第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8、未经许可,住宿生学校。9.在教学楼里大吵一次。10.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对督学批评态度不诚实一次者。11,一周内有两次以上一般违纪行为。12,旷工。(包括体育课、班会、劳动课、自习课、校会)13、一周两次无故不参加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14,违反宿舍关于午休和晚休的规定,一周两次以上。15,无故损坏公物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严肃查处。第三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视其表现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否则记入学生本人档案。16.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作弊过一次的。17,违纪学生对检管教育态度生硬。18.违纪学生在一个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的。19,学生缺课超过6课时(含6课时)。20、连续迟到、早退,每周三次以上。21.学校里有抽烟打牌下棋之类的演员。22、无论何时何地去网吧、电子游艺厅一次。第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23、学年考试成绩有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学校判留校察看。24、一学期旷课、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累计50节以上者,以自动退学论。(取消学籍)25。乱使用电器、乱拉电线的,应给予最低缓刑;那些造成事故的人被学校开除了。26、学生有早恋倾向,不接受学校教育者,勒令退学。27、盗窃、赌博、酗酒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拘留或开除处分。28、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拘留或开除处分。在学校携带武器打架或引诱社会人员寻衅滋事者,将立即开除学籍,交公安机关处理。29.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受理的,一律开除学籍。30.学生对批评教育不满,对老师或学生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拘留直至开除学籍处分。31,对于个别违反纪律的学生,屡教不改的,可以采取连续加重处罚,直至开除学籍。为了建立和维护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中学生,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班会上认真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1,一周上课迟到两次。2、无故旷工。3.避免值班或者对值班不认真。4.故意破坏环境(乱扔废弃物、在墙上黑板乱涂乱画、撕毁告示、更改告示)。5、打扰他人学习、工作、休息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6.无故不参加演习、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喧哗的。7.课间在走廊打闹,在教学区打球不听劝阻。8.不接受教师的批评教育或不服从警卫、管理员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嘘声、侮辱、讽刺在日值勤的教师、管理员或学生干部、学生。9.宿舍同学在宿舍聊天、唱歌、嚎叫、打架,影响他人休息。擅自在宿舍容留外人,但初犯无后果;10、烫发、染发、化妆、戴首饰、穿高跟鞋、衣服裤子太暴露等。,不符合穿着规定。二、对于严肃校纪,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之一:(1)警告;(2)录制记录;(3)留校观察;(4)责令退学;(五)开除学籍;(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11,一学期内无故旷工10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