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园踩踏事件

(1)说明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应受到社会的特别保护。

(2)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重要性的宣传,整治未成年人经常活动和生活的环境;家庭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教育其珍爱生命和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学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安全常识,遇到危险要冷静,学会自救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