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哪些小区可以上丽景小学?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分发布。

人民财经媒体

2022-07-08 19:25人民科技账号

密切注意

本文转自东营。com。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鲁函〔2022〕2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字〔2022〕47号)有关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2022年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8月31、2016之前出生,含8月31);初一学生是读完小学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方式

按照义务教育的总体要求,小学招生一般采用注册,初中招生一般采用注册或对口直接招生。根据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张网办”工作要求,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利用“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平台”进行招生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 . 177:9002/)或微信小程序“我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网”,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和程序

1.模拟报名(8月5日-7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和内容,准备相应材料,8月7日24:00清理模拟报名的填报资料。

2.网上报名(8月8日-10)。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通过手机微信“东营掌上通”进行报名。网上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00。报名内容应真实、准确、规范,不得有任何遗漏。如果监护人因为没有上网而无法正常进行网上注册,可以联系其所居住的招生服务区的学校,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到学校进行注册。信息登记完成,法定监护人核实后才能提交。

3.信息回顾(8月11—6月14)。开发区教育分局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集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交叉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信息审核完成后,各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4.信息核实(8月15—8月17)。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将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通过平台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重新报名。如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学校将通过平台进行确认审批。“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8月17日24:00。

5.公示(8月18)。每个学校都会公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

6.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9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入学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布的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录取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报名资格。

7.阳光安置(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学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安置”。

(二)申请条件和审核资料。

1.永久居民的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必须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统一,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所在地必须与实际居住地统一。审计信息包括:

①户口本的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实际居住地的信息。

2.非居民的子女。

落实随迁非户籍子女凭居住证入学政策,非户籍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审计信息包括:

(1)户籍信息和居住证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实际居住地的信息。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就业信息。

(4)在开发区工作的法定监护人及劳动保障资料。

网上“注册平台”整合了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自动核查,实现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审核“一网通办”。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

2022年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具体划分见附件1。

2022年,开发区新建的两所学校东三路小学和莒州路小学开始招生,根据学校规模、居民区分布和周边交通情况划定招生区域,并相应调整相邻的东凯实验学校和育才学校的招生区域。教育分局分别成立育才学校东三路小学教育集团和晨阳学校莒州路小学教育集团,实行“名校+新校”集团办学,发挥名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了两所新建学校的高水平起步和快速发展。

(4)其他

1.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流动人口子女凭居住证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别集中、招生矛盾突出的学校,可在招生简章中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报名和招生办法,精准施策,妥善解决招生矛盾。学校招生简章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审批备案后实施。

2.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原则上设置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班级,坚决防止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问题。

3.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户主应为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被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用房屋租赁证登记,持证人经核实在开发区范围内有不动产登记的,可以不用租赁证登记地址登记,按登记的不动产地址入学。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同一个户籍且实际居住的,可按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本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的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开发区内民办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使用同一个网上报名平台报名。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区域或范围报名,不得跨区域或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审批地教育部门采取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继续网上报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四。残疾儿童入学措施

适龄聋(哑)、弱智、中重度残疾等儿童少年在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招收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为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同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招生服务区通过专业评估,做好有能力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学生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需要在开学两周内到开发区教育分局报到。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生注册信息中准确标注,必须由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签字。学生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各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新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学生原学校登记表。没有注册表格的学生将不予注册。未能通过平台注册,由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的学生,不予注册。

不及物动词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平透明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学习实际,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咨询电话、招生时间安排等。连同“阳光安置”实施方案,于7月11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适龄儿童少年的资格审查,校长是招生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招生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注册平台”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一张网”的工作要求,从方便群众出发,积极推进招生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学校要选派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报名平台”的管理,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网上报名信息审核。要切实保护“报名平台”的信息安全,签订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除招生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无关组织或个人泄露“报名平台”的信息。

(3)全面实施“阳光安置”。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采用计算机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安排初一年级学生。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基础上,学校邀请人大代表、CPPCC委员、责任督学、职工代表、法定监护人参与,为新生分配计算机名额,进行均衡安置,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的安置情况,并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备案。开发区教育分局公示学校均衡安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履行休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退复学等工作。开发区教育分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控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评估不具备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做到量入为出。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增加相关法律规定和违法问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学校要将开发区教育分局制定的《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家长的信》分发到本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各学校要认真宣传解释招生政策,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6)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个严禁”的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发[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字[2022])严格按照开发区教育分局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初始年级班级规模,严禁擅自跨服务区域招生。 完善入学跟踪制度,学校要加强与学区内社区、居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生活信息。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检查学生的资格,发现违规入学者一律开除。

开发区教育分局将加强招生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255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生地区的有关规定。

符合入学条件的辖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可在小学阶段就读胜利胜东小学或华山小学。

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益州路以西、易贝路以北,本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可在小学就读胜利交通小学或靖远学校。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冬儿路以西、易贝路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本区域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可在小学就读胜利胜东小学或胜利锦华小学。

冬儿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本地区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可在小学阶段就读春晖小学或丽景小学。

盛园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冬儿路以东、易贝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以及符合本区域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可就读胜利交通小学或丽景小学。

沂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杨康路以西、易贝路以北、胜利街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汾河路以北地区的常住人口子女,以及本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可就读京源学校或科大小学。

徽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冬儿路以西、傅佥街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地区非常住人口子女,可在小学阶段就读蔡颖小学或海河小学。

原开发区以西、黄河路以南、益州路以西、傅佥街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本地区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可在小学阶段就读悦来湖小学或海河小学。

原开发区西边界水系以东、傅佥街以南、益州路以西、南一路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人口子女和非常住人口子女,小学可就读东开小学或市实验小学。

吴荣高速以东、广利河以南、冬儿路以西、南二路以北地区的居民子女可在蔡颖小学或东三路小学就读。

胶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杨康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原晨阳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及本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初中就读靖远学校或晨阳学校。

吴荣高速以东、德州路以南、杨康路延长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地区的常住人口和本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的适龄子女,小学可就读胜利八分场小学或金湖学校,初中可就读胜利四中或金湖学校。

北二路以南、郑州路以东、易贝路以北、东三路以西(原胜利四中招生区域),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域非户籍居民常住人口及适龄子女,可在初中就读金湖学校或胜利四中。

冬儿路以东、易贝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本地区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初中可在胜利四中或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就读。

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内常住人口子女、非常住人口子女,初中可在原开发区西边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杨康路以西、傅佥街以北的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东开中学就读。

西边界水系以东、傅佥街以南、杨康路以西、南一路以北的原开发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常住人口子女、非常住人口子女,初中可在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或东开中学就读。

冬儿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吴荣高速以东、沙河路以南、红墩社区、金墩社区、鲁班公寓、东营公路局东营分局、康瑞如意花园、金山社区等居民区的常住人口子女,以及符合本地区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初中可在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胜利锦华中学就读。

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边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以及本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可在小学阶段就读海河小学或晨阳学校;初中可以去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晨阳学校。

杨康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傅佥街以北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本区域入学条件的非常住人口子女,初中可就读东开实验学校或东开中学。

王刚、北新、田庄、大圩、邱家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就读东三路小学,初中就读东开中学;渔民小学毕业生,初中去东凯中学。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垦利区签订的教育转移协议,万里、新立、中新、96、60村适龄儿童小学可就读永安胜利希望小学或金湖学校,初中可就读永安中学或金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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