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上学就怀孕,家长追究学校责任。合理吗?

这件事发生在广西。孩子16岁,单亲家庭,父亲家庭贫困。

因为生活条件差,父亲外出打工,孩子在寄宿学校读书。读了半年多,父亲听说孩子在学校和一个男生谈恋爱,打电话给班主任。父亲说,当时老师答应,以后女儿什么都跟他说。

但是,从孩子怀孕到孩子肚子疼即将临盆,有人告诉了在外打工的父亲,父亲赶紧联系家里的亲戚朋友把女儿送到医院,生下了孩子。

父亲的希望是学校能负起这个责任。结果追回来的是:与学校无关。

无奈之下,父亲将此事曝光在网上。

个人认为,女学生,男学生,女学生家长,学校都有责任。

虽然客观条件是家庭困难,父母在外打工,但他们完全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这肯定是负责任的。因为怀孕需要40周,即使你在学校寄宿,中间也一定有假期,所以父母完全有机会发现孩子的异常。

对于学校来说,性教育的缺失是最大的责任,同时作为寄宿制学校,也应该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

而这里应该承担最大责任的,我觉得应该是那个男学生,孩子出生的父亲。

女孩生了宝宝,最有责任的人是女孩的妈妈。学校的老师,尤其是没有结婚的年轻老师,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种事。

有一次看到一个女学生生孩子。几十个学生在课堂上找不到任何异常。体育课上,她还是跳了很久,体育老师也没发现。我们学校是一所大学。后来阿姨发现了,告诉我们是我让院长找他谈的。他不仅不相信,也没问。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打电话把我从梦中叫醒,说他们的学生出生了。我说,去班主任(她在坐月子)那拿点小被子小衣服,去医院!

就这样,有人说学生怀孕了,很多人不信。谁能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会有更小的孩子?母亲是不同的。他们应该意识到女儿的变化。从恋爱到怀孕,女生的行为、心理、体型、饮食、语言都会有很大的变化。如果一个母亲发现不了女儿的这些变化,说明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你怎么敢挑别人的毛病?

高中女生在校期间怀孕,家长追究学校责任。我想问一下,是老师的还是校长的?如果有,那就赶紧报警吧!这样的动物老师肯定是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但如果和校长老师无关,那为什么学校要对你孩子怀孕负责?

如果这个女生是因为不幸遭遇非法侵害,那么学校真的要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但如果是违法的,早就应该报警,交由法律处理。我们必须将违法者绳之以法,还这个女孩一个公道。

但是,如果一个女生爱上一个男生,然后偷吃禁果,放纵自己的行为,恐怕就不太合适找学校了。双方家长应该自己解决。学校可以24小时看。

首先,作为一个高中女生,至少已经16岁以上了。应该说,对于事情正确与否,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们都有自己的考量。况且一个高中生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学习,而不是谈恋爱。

二、高中女生和男生谈恋爱可以做什么?老师看到苗头,最多也就是做做思想工作,然后通知家长。现在谁还敢打骂学生,何况一个高中生?现在,学生比老师更了解教育。如果老师做得太过分,他肯定无法承担责任。

第三,现在的高中生大概比成年人更了解性别知识。现在网络也受到各种书籍的影响,这绝对是成年人看不到的。很多高中生说的话做的事,有时候真的不是一个成年人敢随便做的。

第四,一个学校有几千人,不可能防着每个学生。况且对于一些想偷菜的同学来说,这基本上是防不胜防的。

第五,作为家长,平时有没有做好相关的教育工作?家庭教育是对孩子的第一次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出现这种情况,家长不是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找家教的缺失,而是找学校的麻烦。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方式。

第六,父母肯定。反正他们只要上学,总能赚点钱。学校一般都不敢在这些事情上大做文章,怕影响学校的声誉。然而,这种想法正是父母想要的。既然不想闹大,就给钱吧。反正女生不愁嫁。

其实很多时候,学校应该站得高,承担的是自己的责任,而不是由法律来评判。对于那些胡搅蛮缠的家长,直接报警维护学校秩序。也建议家长为学校留下一丝干净。

高中女生上学就怀孕了。家长让学校负责,要看孩子住校还是上学。如果在学校住校期间怀孕,学校当然有不可推卸的管理疏忽问题。但如果孩子是走读生,那么家长在学校找不到任何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划分是为了区分责任的归属,但无论如何,父母都应该为孩子怀孕负责,因为父母在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时,如果没有尽到对女儿的监护责任,也就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尤其是性教育的缺失,更容易让女儿发生意外。

下面要讨论的重点是家长如何进行青春期生理健康教育和性教育。这两个问题虽然在学校的课程中都有涉及,但由于不是主课,往往被一笔带过,使得青春期教育流于形式。学校如此,家庭教育更是如此。

很多家长缺乏青春期教育知识,受传统观念影响——羞于和孩子谈性,根本无法进行合理的性教育。这使得很多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严重缺乏性知识。一旦有早恋,就很难控制自己。题主提到的这个高中女生就是这种情况。

真正对孩子负责的父母绝不会马虎,会在孩子进入青春期之前就开始有针对性的性教育。主要围绕男女生在形象、生理方面有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生理发育,如何进行生理卫生、性道德教育,如何与异性同学交流,如何预防意外怀孕等等。如果家长不懂,可以买一些相关的书籍,和孩子一起学习。

男生一般可以让父亲主要负责性教育,女生一般可以让母亲主要负责性教育。同时,在同一教育问题上,夫妻之间要协商合作。最关键的一点是,除了教育本身,还要做好对孩子的监控,尤其是防止女生晚上一个人走路,或者单独和男生出去玩。

无论当今社会多么先进,高中生怀孕都是不可原谅和不可接受的。特别是家长会感到羞耻和丢脸,会把责任推给学校。真的很“混乱”,可以理解。

高中女生怀孕不仅让家长尴尬,还经常被学校保密。家长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也反映了学校在“性教育”方面的尴尬。

据我工作的学校说,对学生这方面的教育只有在高考的时候,有女老师出面叫女学生讲生理周期药物调理。

此外,要严控中学生早恋,“防患于未然”。从来没有在班会上或者邀请专门的妇幼保健医生到学校做“性教育”的报告。

就人们的普遍观念而言,试想一下,如果在中学校园里宣讲这些知识,影响可能还不如钱钟书先生描写方鸿渐从国外回到家乡谈男女之事的《围城》所引起的骚动大(方鸿渐一开口,校长就不咳嗽了,交际花就取消或打消了和方鸿渐结婚的念头)。对于学校的社会评价和负面影响,学校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即使学校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也是相当有意义的。当班主任的时候,我强调女生要洁身自好,教育女生珍惜个人荣誉,举止端庄,与男生保持距离,仅此而已。对于男生女生来说,肌肤之亲,偷吃禁果,都只是擦肩而过,不敢深谈,也不允许深谈。

出于人道主义,学校可能会赔偿一点钱,但还是救不了一个家庭不被批评。

出现这种情况有三个原因。高三女生,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1,女生没有按照家庭教育,2,家长没有教好自己的女生,3,学校管理不严。

作为一个高中女生,无论是对“性”的神秘好奇,青春期的冲动,还是对爱情的执着,都应该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也许她受不了外界追赶潮流的诱惑,也许她年轻任性,这些都是心智不成熟,自控能力弱的表现。这些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和理由,也是自讨苦吃。谁也代替不了,他们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任性,执意要走弯路,连神仙都控制不了。你只能用自己的经历给自己上一堂反面的课,给自己负责,给自己留下耻辱和痛苦,给别人留下笑料。

比父亲更了解儿子,比母亲更了解女儿,才是最了解女儿的父母。事情发生后,作为家长,不知道如何反思,把责任推给学校。这说明父母对家庭教育的无知和不成熟,是女儿现在的苦果。直到最后,父母依然毫无羞耻地反省自己,从这些错误中吸取教训。他们的孩子真正的教育不是来自学校,而是来自家庭。学校只是一个传播文化知识的加油站。不是吗?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苦果,只能自己去品尝。

学校给了学生一个学习生活的环境,而且是安全的环境。如果不安全,那就不是学校。无论学生在学校发生什么样的意外,学校都是分不开的,学校是不光彩的。这是学校管理制度和教育理念的漏洞。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与女生及家长沟通,商讨事故处理办法,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不是互相指责,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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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我们那里,有一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玩朋友,从高二开始就一直暗恋。大家都不知道。后来她到了高三,人们突然发现,女孩的肚子鼓得很高。已经五六个月了,她快生了。这太神奇了。为什么之前没发现?原来姑娘一开始连自己怀孕都不知道,后来肚子越来越大,就去买了几条大点的裙子穿。同学们觉得很正常,大家也没在意大裙子。直到高三,人们才突然发现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件事被同学发现了,告诉了老师,老师告诉了学校,学校告诉了家长。家长知道后,立刻勃然大怒,脸一扫而光。尤其是女生的家长,来学校接孩子回家。这件事怎么处理?从学校的角度来说,两人已经严重违纪,只能劝其退学,更何况现在已经无法继续学业。从女孩父母的角度来说,虽然脸被扫了,但是孩子在18周岁以下,对方属于强奸,属于犯罪行为。从男孩父母的角度来看,罪行严重。毕竟是自由恋爱,双方自愿。但是,给予经济补偿是必不可少的,不是一笔小数目!后来,男孩的父母想了一个办法。他们只是请了一个媒人来求婚。听说他们给了两万块钱作为彩礼,恭恭敬敬、彬彬有礼地去求婚了。说得好听点,女孩的父母其实是同意的。你为什么同意?一方面家里比较穷,没有别的办法处理这种事情;另一方面,那个女生对男生有感觉,她愿意和男生在一起;而且,男生娶了女生,就不会有强奸这回事,女儿的面子也保住了。

后来男孩父母用差不多2万块钱摆平了这件事,不仅避免了强奸案,还娶了个媳妇回家,只花了2万块钱。这真是一个万无一失的计划!

当然,后来听说女孩给男孩生了个女儿;后来,后来,听说那个女生和那个男生分手了,离婚了。现在这个女孩独自带着孩子过着艰难的生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虚构!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女生在学校捉弄朋友,最终受到伤害的是女生自己。爱得越深,伤得越深。

第二,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尤为重要,尤其是有女孩的家庭,更要教育孩子尊重自己。

第三,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去学校闹事,要求学校负责赔偿,那只能是自取其辱!是男生让女生怀孕了,不是学校!心中有沟壑,眼观山河。关注飞鱼,给你惊喜!

现在学生出了问题,很多家长的第一反应就是找学校,尤其是女生怀孕,这是极其恶劣的“丑闻”。当家长感到羞愧和愤怒时,他们很容易心慌意乱地找学校。从心理学上讲,这是一种责任的转移。

如果学生是寄宿上学,学校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因为寄宿既包括正常上课时间,也包括课外时间,学校要进行24小时管理教育,所以如果是女生怀孕,学校必须承担大部分责任。为什么不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寄宿制学校一年365天都不在校园,期间有假期,假期是家长的监护责任。

如果你是走读生,家长让学校负责是不合理的。学校虽然有一定的教育责任,但也是很小的一部分。主要责任在父母。就是因为你没有加强课后监管,才发生了这种“丑恶的事情”。

总之,不管什么情况,女生在校期间怀孕,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但只是责任问题。在教育管理上,其实学校更注重学生知识的传授,家长更注重孩子的身心教育。家长必须从身体发育、情感培养、心理发展引导、思想启蒙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整个成长过程中的全天候老师。出了问题,家长最应该自省,而不是一味推卸责任。

家长找学校对高中女生怀孕负责是不对的。学校能承担什么责任,学校失败了为什么要赔钱?一味的保护自己的孩子,总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错,出了事只怪别人。有了这样的父母,你就知道该养什么样的孩子了。毫无疑问,第一个错的人是女孩自己,最大的责任在她自己。第二个错的人是父母。家长首先要教育孩子,然后检查自己的问题。当然也不能说学校没有责任,至少应该负责教育和监管。但我觉得最应该受责备的还是家长自己。

对于高中女生怀孕的现象,学校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不是全部。如果是住校生,学校责任很大。父母对走读生负有重大责任。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就无法改变。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最重要的是学校和家长接下来需要做什么?如何让其他孩子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不要扩大事态范围,不要歧视虐待孩子,看不起孩子等。要相信孩子,家长和老师要和孩子一起分析事情的起因,帮助孩子走出阴影。

高中生的孩子正面临青春叛逆期,也处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分界线上,生理心理变化大,情绪反复。这时候很容易成为父母学校的对立面。关系处理不好,会加剧青春期叛逆的步伐。所以家长不要急躁,多和青春期的孩子沟通,多照顾他们,帮助他们尽快度过叛逆期,避免不好的事情发生。

很多孩子青春期性教育知识匮乏,造成了类似事件的发生。学校和家长要转变观念,不要总认为孩子没有长大,拒绝孩子的青春期成长。

早孕的发生说明孩子交往的环境不好,和交往的人有问题。这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密切配合,逐步让孩子摆脱不利用身心发展的人,摆脱不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逐步让孩子走向优秀的人。

无论如何,父母的责任最大,对孩子缺乏培养和教育,没有尽到作为父母的责任。而且,是长期缺乏教育。我没有从源头上关注我的孩子。在学校分心,早恋,逃课,不回家,直到怀孕。这么长时间,父母都没重视。我带孩子有多久了?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帮助孩子从反思中走出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