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音乐活动中体现边玩边学,边玩边学?

玩耍是孩子的天性。不让孩子玩,就剥夺了他们应有的权利。“玩”音乐就是让孩子带着愉快的心情去做、去听、去唱、去跳,在轻松的氛围中去感受、去表演、去陶冶、去发现、去创造。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人生的一泓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这是音乐人的心声。每个音乐人应该做的是:如果音乐是一泓清泉,就让它更快乐地流淌;如果音乐是一个熔炉,让它燃烧得更猛烈些。还有一种“音乐”的发音是“lè”。可以理解为:让孩子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快乐吗?最能让孩子开心的,就是让他们在音乐课的教学活动中玩耍。

首先,在游戏中“播放”音乐

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从儿童的生活世界中汲取素材,让儿童在玩耍中学习音乐。”孩子的生活以游戏为主,他们往往在游戏中以最纯粹、最自然的方式表达自己、表达情感、发挥想象力,以满足他们天生爱玩、好动的性格。所以,游戏是小学生最喜欢的活动。把学唱歌融入到音乐游戏中,不仅活跃了学生的思维,也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比如在《唐老伯有个小农场》的教学中,我走下讲台,在欢快的音乐背景中对学生们说:“今天我们来做一个游戏:你们最喜欢哪种动物?请给大家看看!”学生们一听,高兴得一头扎进了数据堆里。太多厨师剪,穿,模仿,玩,教室里乱成一团。我非但没有生气,反而为这一团乱鼓掌——多么好的学习兴趣啊!忙碌了一段时间后,同学们在优美的音乐中逐一展示了自己的绝活:一只长着长鼻子的大象笨拙地走过来;戴着红冠的公鸡会“哇哇”地叫;竖着耳朵的白兔跳跃;猴子,老虎...学生们在唱歌跳舞,一直在“玩”和学歌。因此,教学中的游戏活动可以有效地组织和引导学生通过积极的“玩”来充分体验音乐作品的旋律美、节奏美、速度美和力度美,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情趣,积极参与学习和主动探索,提高探索能力。让学生边学边玩,这样学习起来有趣,主动,创造表演,激发学生的兴趣。

第二,“演奏”音乐的表现

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研究表明,“爱动”是孩子的天性。在学习和生活中,孩子们总是喜欢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用自己的双手去尝试。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为学生搭建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举办了一场“小音乐会”:我请了一个有能力的学生做主持人,其余的学生做小歌手,老师做伴奏。小主持人命令小歌手们在舞台上演唱自己选择的歌曲。在整个活动中,学生始终是主角,教师是配角。学生兴趣浓厚,积极性发挥。音乐会既培养了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又提高了他们的歌唱水平。在教学教育活动中,我灵活运用各种手段,给学生提供“玩”的机会,让他们在唱歌、跳舞、玩耍中学习知识。在圆满完成歌曲教学任务后,我设计并开展了“课堂舞蹈”的活动环节,让学生尽情地唱歌跳舞,将全班营造的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有了学生展示自己的舞台,学生才能真正在这个世界上玩得开心,玩得开心。

第三,在比赛中“演奏”音乐

小学生喜欢争强好胜,教学中适当的竞争可以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尤其是对低水平的学生。不管你能不能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你都高举双手,不停地喊:“老师,我来回答。”教师应该掌握学生的心理。在课堂上,经常会使用一些“竞赛方式”,比如“小挑战”、“小组答题”等,非常容易让学生接受。比如在听《飞舞的野蜂》这首歌的时候,我让学生作曲动作,于是我采用了“小组竞赛”的形式,让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力,比哪组的脑子作曲好,用小红花奖励他们。这时,每个学生都在音乐中愉快地“演奏”着飞舞的野蜂的动作,表现出非常高的主动性。他们认真地讨论了一下,为了赢得第一名。一组在创作时布置了草、花、蝴蝶、猴子、门和树。发现人数不够,就邀请其他队员参加,表现得很生动,拿了冠军。因此,有趣、有创意的竞赛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还能展示他们的优势。

第四,在乐器中“演奏”音乐

大三学生活跃有趣。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特点,作为教师,我们应该重视学生的实践活动。在课堂上,我不仅给他们提供用嘴、用脑的机会,还安排动手的机会。用打击乐器教学是我的教学行为之一,我想让他们在实践中尝试创造成功和失败。比如欣赏《小鸭》时,先给学生看一系列打击乐器,如大钹、小钹、三角铁、木鱼、双响桶等。,然后让他们敲,听音色。在欣赏的过程中,让他们区分小鸭叫和母鸭叫的乐器。最后,让学生用打击乐器再创作一只新的小鸭子。学生在演奏中收获了很多音乐知识,在“演奏”中的创作欲望达到了高潮。

音乐课程标准要求:“学生的音乐学习活动应该是一个生动活泼、积极主动、个性化的过程。“我们课程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通过知识之间的渗透和联系,不断寻求和探索更好更适合学生发展的教学方法,摒弃“她吉他后面还藏着半张脸不让我们看见”的思想,大胆放手,让学生“边学边玩”。我相信,随着课改的深入,我和我的孩子一定能在快乐中创造音乐奇迹。上一层楼,音乐教学就一定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