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学生头型合法吗?怎么合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和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部分
第二章生命权、身体健康权
第一百零二条。自然人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权。
第一百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人身安全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百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健康权。
规定男生必须留头,禁止女生留刘海,是违反教育法规的。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规范》(2015修订)没有规定学生的发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要求“衣着整洁、朴素大方,男生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蓄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没有强制要求男生留一寸,女生留刘海。
诚然,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确实需要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营造积极向上、阳光快乐的校园氛围。但内部规定的出台,必须遵守“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不超越法律红线,不违背教育规律,不侵害学生权益。
笔者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学校总喜欢在孩子身上做文章,因为学生既不是军人,也不是职场白领。
真的有必要规定学生要统一发型,“男生必须留一寸,女生禁止留刘海”吗?
笔者还是不能理解“大人”(包括校长、老师)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上纲上线”。为什么要坚持“上”的青少年一定要穿制服?且不说这样的规定扼杀了青少年的人格,难道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头发的长短来评判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吗?
当今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一个包容的社会。在我看来,学生的头发可以长,但老师可以认短。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只要法律不禁止,只要学生不留奇怪的发型,不染发,不烫发,学校管他干什么。
日前,四川一中发布发型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不允许学生留13发型,引发网友讨论。前不久,福建某地强制辖区所有学校统一发型标准,即“男生平头,女生有耳朵”,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图片来自网络。
今年6月5438+10月,在网站12345上,一条关于“福州初中强制统一发型”的投诉火了!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初中生。对于福州的学校要求统一发型,我想表达一下我的看法:
从初中开始就要求有统一的发型,男生要求平头,女生留齐耳短发。我认为这种所谓的“学校的良苦用心”是畸形的、不正确的。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中学生:“着装整洁、简洁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中学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阶段。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加强学生发型管理,自主规范学生发型,目的是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集体归属感,树立中学生良好形象。
从书名到高跟鞋我都非常赞同这段话,但是这样的管理真的能形成良好的习惯,增强集体归属感,树立中学生的良好形象吗?
综上所述,我们真诚地希望作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你能进一步理解:
1.善于辨别。懂得分辨,不要因为错误而否定正确,不要因为有人犯错犯罪而否定规章制度。不要因为“错误”而表扬“错误”。有些人的“错误”并不是规则的错,而是他们做不到表面看起来的自己。
2.站直。有了正确的定位,我们不会因为有“坏人”就决定不做“好人”,身边的各种不良现象也不能成为我们拒绝做好人的理由。比“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更重要的是“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最后,衷心感谢大家对福州教育的信任和“实话实说”,也请理解老师们的“直言不讳”。奋斗是青春最明亮的底色。年轻的朋友们,人的一生只有一次年轻。
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未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希望你把主要的思想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