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中学组织机构

(一)学校校长负责制。

(2)校级领导(2名校长、3名副职***5人)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学校法定代表人。

秘书:负责学校的党务。

教学副校长:负责学校教学。

德育副校长: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

总务副校长:负责学校的总务工作。

(3)学校下设六个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委、保卫处。

(D)在具体教学中,实行分校区校长领导下的年级组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