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Xi安医学院招生计划

Xi安医学院2011年招生规定Xi安医学院2011年招生规定

Xi安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Xi安医学院志愿的考生。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Xi安医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14222

第五条学校地址:Xi市南郊东一路162号(老校区)

Xi安户县秦都镇(新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

第七条学校性质:民办高校。

第八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学校简介:Xi安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医学院校。学校位于Xi安秦都镇,占地面积512亩,建筑面积654380+03.5万平方米。学校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高级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六个医学专业。学校里有5000多名学生。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2011年计划招生1600人,省级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五章准入原则

第十三条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的方式统一录取。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并作为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的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录取考生时,调档比例以所在省(市、区)的规定为准。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录取时,优先满足并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确定考生。非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将被接受,没有评分要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凡享受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的规定,进行加分或减分备案,我校将予以承认。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照顾的考生。

第十八条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各专业报考人数与计划严重失衡,经与生源所在地省(市)级招生部门协调后,将对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发布的标准执行。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六章毕业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学生毕业时,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限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退回原地区。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每生学费每学年6600元。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483333 81483456 88225974 88255680

传珍:029-81483216

邮寄地址:陕西省Xi市南郊东一路162号,邮政编码710065。

办公地址:陕西省Xi市户县秦都镇邮政编码:710309。

网址:www.xagdyz.com

邮箱:xagdy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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