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女子开补习班,学生家长多为核酸阳性。如何评价涉案人的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唐山退休女教师李不顾疫情扩散危险,私自开办补习班,导致多名学生和家长确诊。该女子已被拘留,其行为不仅缺乏作为普通公民的责任感,更缺乏职业道德,违法情节更为严重。

1.李的行为很自私。疫情期间,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配合疾控人员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坚持不聚集,确保切断疫情的感染链人人有责。于是,李为了个人利益,私自举办教学补习班,聚集多名学生,是不对的。疫情期间,各行各业的经济确实受到一定影响,但暂时停止聚集是为了未来。

第二,李的行为缺乏职业道德。虽然李是一名退休教师,但他仍然应该遵守教师职业规范。国家已经明确放开教育制度?双减政策?并严厉打击课外辅导机构。作为一名教师,李的意愿不仅无视国家的规定,还在没有任何教学条件的地方进行培训。作为老师,他不把学生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说明他的行为已经脱离了?师德?李的行为必须受到教育系统的严惩。

第三,李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李恶意聚众导致疫情扩散,隐瞒行程轨迹。该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事实和造成的影响,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警示我们,无论是普通公民还是行业从业者,都必须遵守法律,不能挑衅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