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教育局内部结构
1.协助党工委和局机关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负责起草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各类综合性文稿;
3、负责督查信息管理、文秘、文书档案、NPC代表书面意见和CPPCC委员书面提案、来信来访、机要、保密等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组织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审查行政处罚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受理行政申诉,承担本局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的处理和办理工作;
5、做好外事和局务管理工作。
人事科: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人事工作的政策,增强服务意识,保持廉洁勤政。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教育局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的考核、聘用、任免及全区教学人员的调配。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审核和落实教师定编定岗工作。
4、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转正定级和学业管理。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聘用工作。
6、负责全区教职工奖惩、评残、评树第一。
7.负责整个区域教职员工的薪资提升。
8、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档案管理。
9、负责教师资格注册、考试、资格复审、证书管理等工作。
10,做好局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全区教育系统党政群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干部工资年报工作。
11,负责统计教师从教30年荣誉证书发放情况。
12,做好档案的保密和档案的安全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
1,做好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支付和年终决算工作。
2、做好账务处理,依据财务管理法规,严格审核资金支付凭证。
3.负责全区学校生产档案的管理。
4、做好年度业务统计。
5、配合县医办做好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6、做好养老保险的登记、注册及相关工作。
基础设施部分:
1,负责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新校区选址规划建设、旧校舍改扩建、征地和新项目学校规划建设。
2、负责局基建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局基建。
3、会同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4、负责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的监控和管理。
5.督促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以及危房改造重点工程建设资料和备案管理。
基础科目:
(一)认真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范学校时间、课程设置、学生作业等。,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2)继续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根据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逐步向“两高”迈进。
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
2、大力开展贫困学生救助工作,完善扶贫帮困机制,控制学生辍学工作。
3、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
4、宣传学校内部设施,加强内部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5、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提高校园硬化、绿化、美化和校园文化水平。
(三)加强学校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依法办学。
1,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法规,使学校的工作计划、措施、行动、记录等。为实施素质教育都落实到位了。
2.规范办学行为。使学校在招生、减负、补订、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3、会同教研室做好中小学教材的审定工作。
4、监督检查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的实施情况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的严格执行情况。
5、组织学校管理经验交流。
6.组织创建标准化学校。
(四)组织中小学招生、高中毕业考试。
(五)及时组织学校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六)搞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
(七)配合基建安全办公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教师培训部:
1,组织省市安排的教学干部培训。
2.组织新教师入职培训。
3.组织骨干教师培训。
4.组织教师假期培训。
5.组织学校教师校本培训。
6、组织小学校长上岗培训。
教研室: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素质教育。
2、负责本地区中小学的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和教学指导工作。
3.组织课程改革实验,进行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和教学科研成果,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
4、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中小学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的实施提出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校本课程的编写和教材的审查与选用。
6、负责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和教学、师资培训和培训。
7.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区中小学考试命题工作,承担所辖区域的考试命题、评卷、学科竞赛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8.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精品课程、教学论文、教学案例、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和教学专家的评选与管理。
9.负责小学和乡镇教研员、中学教研组成员的选拔、聘用和管理。
10,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教学工作评价标准,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组织对教研的可视化指导和监督。
11,负责全区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和评审,规划、指导和推动教学科研成果转化。
招生办公室: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理论,认真学习招生文件,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及时贯彻上级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信息采集、志愿填报和网上录取工作,严格管理,严格审核。
3.接受考生咨询,做好来电来访工作,听取学校、考生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4.严守招生工作机密,确保试卷安全。
5.组织普通中学招生宣传和注册工作。
6.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学前教育部门:
1,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制度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对各类幼儿园实施分类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幼儿园收费意见;
3.负责幼儿园园长、教师的培训,建立幼儿园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制度;
4.建立幼儿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5.与卫生部门合作,对0-6岁婴幼儿家长进行科学育儿指导。
成人职业教育司:
一.职业教育
1.制定我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目标,贯彻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职业教育教学。
2、根据《山西省职业教育管理条例》进行教学指导,负责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技能。
第二,成人教育
1,指导镇街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开展返乡初中毕业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培训,完成青少年扫盲任务。
2.加强区、镇、村成人教育网络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
3、统筹抓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第三,民办教育
1.依法开展民办教育促进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依法开展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
四、抓好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安全。
五、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设备中心:
1,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的供应。
2、负责教学仪器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4、初中联考实验操作考试组织。
5.实验教师培训与实验教学研究。
电大分校: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为当地培养各类实用人才。
计划财务部的职责
一是负责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
二是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集和教育费的管理和教育经费的使用,协助做好干部离任审计和全区教育经费审计工作。
三是做好全区各类教育事业、教育财政的年度统计,区委派教育基金会、政府采购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财会人员、项目建设管理人员、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指导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基建统计、建设计划、项目审批、质量监督和决算审计。
五、负责学校建筑、基础设施、锅炉等安全管理。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础教育部门的职责
一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政策,及时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
三、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学管理和初中、小学及幼儿园设立、撤销、调整的审批工作,指导示范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创建。
四、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和学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班车、实验室等安全管理。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体育艺术部的职责
负责制定学校德育、体育、艺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实施指导和管理;管理和指导共青团(职工团支部)和少先队工作;管理和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学校体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体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