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的建立与演变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历史上,鄞州属鬼辖。

战国属夜郎国。

金属夜郎郡。

唐朝时,这里是姜昆县。

宋朝时,为河乌州。

元代,在该县设立罗丽村,并设立洪州。

明朝洪武十年(1377),康佐打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迁到了安顺。

清雍正八年(1730),在本县设立桂花堂,归化工苗家,意思是苗人(苗族)多,彝族(布依族)少。因此,它被称为桂花李淼楼。后来由于江汉同胞生活在日本,名不符实。清光绪末年更名为桂花利民楼,“归化”二字意为苗毅民族的“臣服”和“天性”。

民国二年(1913),厅改为县。因“归化”二字不雅观,因城西有紫云洞,故改名为紫云县。

1949-1955,属于安顺地区。

1956-1957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管辖。

1958-1960,撤销紫云县,县北部划归长顺县,南部划归望谟县。

1961年,恢复设立紫云县。

1965,变更为自治县。

1966年2月,成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2012年,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辖5镇7乡223村6社区1999个自然村。下辖松山镇、水塘镇、猴子镇、茅颖镇、板当镇、白石岩乡、包裹乡、大营乡、四大寨乡、八阳乡、星火乡、大榜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