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报名材料有哪些?
1.户籍证明:准备好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当地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
2.居住证明:提交学校招生区域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同时提交购房款收据;在学校招生区域租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其他材料:申请回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外籍六年级小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就读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应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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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户籍人员子女学历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和深圳居住证。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按户籍的有关规定办理。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深圳的居住证——可以联系深圳的派出所。
2.在深圳居住的证明。
本市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有效房产证、购房合同——按国土房产部门相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应同时提交购房款收据(原件交验,复印件领取)。
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租房的,应当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办公室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
(1)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办理:一是提交《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今年以上两证可同时作为就业和社保证明。
二是提交《深圳市暂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劳动者专用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从劳动保障网上下载领取《深圳市临时工就业证》或直接到劳动部门服务窗口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劳动部门“劳动专用章”。
(2)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原深圳市社保局)到各区社会保险征缴部门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表”,盖章作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由于社保部门每月15前受理参保申请,已缴费人员只能在当月25日后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表,需要办理参保手续的适龄儿童家长要抓紧时间了。
(3)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按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持有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不需要提供持有人子女的其他就业和社保证明材料。
4.计划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有效证明材料为《计划生育证明》(传单)。
5.阅读联系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在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请适龄儿童家长要求原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部门出具就读联系函。
《学校联系函》由适龄儿童家长向原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如教育办已撤销,可由中心小学出具)或县、区教育局出具。“校联络函”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写明适龄儿童的姓名、户口、年龄、性别;借款原因(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工作所在地);向居住地教育部门申请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