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高三学生不得留级转学河南高中的规定。

高三学生想留级或者转学去外地参加高考是不允许的。昨晚,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消息称,河南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出台,河南省从招生、学生评价、升本复读、休学、转学和退学、借读、毕业等方面规范高中学籍管理。针对这一新规,本报采访了省会几所示范高中的老师,请他们为学生解读。

没有正常程序转学学校是不能接受的。

规定高中生因学习困难无法随班就读的,可以向学校申请留级,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留级。但复读次数要严格控制,高三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级。留级学生应与下一年级学生重新建立学籍二级编号,原学籍二级编号作废。

另外,高三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尤其是在停学处分期间。严禁学校接收无正常转学手续和无学籍的学生。

解读:这是河南省高中进入课改后出台的第一部学籍条例。明确提出高三学生不得留级转学。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可以有效控制社会关注度高的高考移民现象;二是可以避免各个学校为了高考的生源大战。

严禁为往届学生申请新生身份。

规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教育厅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学生的学籍编号分为主号和辅号。主号是学生的身份证号,辅号由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安排。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允许改名。严禁各地、各校对高中生或往届学生实行双招生。学校不得为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解读:这样做的作用是防止一些同学利用所谓的关系钻空子,钻高考政策的空子。

学生档案质量影响未来高考。

规定各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每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个人档案。此外,学生档案还将记录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学习、德、智、体、美发展情况。

解读:高中新课改后,学生档案建设被放在了重要位置,因为学校可以根据档案中各科学专业的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考试成绩等情况决定学生升本、复读、毕业、结业。2011河南省将实施课改后的新高考方案。新方案规定,高考录取时,要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按规定将这些内容记入学生档案,因此学生档案将对学生高考录取产生重要影响。

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规定:学生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暂停期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以继续休学。学生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不能复学的,要办理休学手续。

解读:该规定可操作性强,比较者考虑了当地学生上学出现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