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郑州市居住证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进行过租赁登记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取得学籍,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
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提交本人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数码照片)和暂住登记证明,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交下列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继续学习的,提交下列材料之一:学生证、学校出具的证明继续学习的材料等。
暂住登记流程: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当主动向当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的信息,并免费为其发放暂住登记证。这里的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县(不包括常住户口所在城市范围内的跨行政区域)。
扩展数据
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
(三)逾期未办理背书手续的;
(四)持证人已转入常住户口的;
(五)持证人省辖市或县行政区域变更居住地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功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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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河南省居住证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